6凝霜啧了一声,将它留下了。
镇国公夫妇对小女儿的偏心,已经达到严重溺爱的程度。
他们特意在沉香院里修了一间豪华小厨房,花费重金聘请了两位大厨,一位擅长糕点小食,一位擅长饭菜佳肴。
平日里,只要不遇上重大节日或者宴会,6凝霜都不需要上前厅用膳。
尤其是严冬酷暑时节,她只需在自己院儿里用膳就好了。
有时候担心她寂寞,夫妇二人还会特意过来陪她。
所以哪怕昨天下午就到了府上,到现在为止,秦家三兄弟都还没见到那位从小到大,都让他们格外挂心的小外甥女。
“那群杀千刀的强盗!
把我给小霜准备的好东西全抢了去!
不止极北之地那张完整到可以直接穿起来的白熊皮,还有我千挑万选留下的金边赤狐皮。
冬日里做成披风穿上,不知道有多漂亮!”
秦知行常年行走于北部大荒原,习惯穿着褚红、深青、浅橘三色的撞色袍子,边沿镶一圈儿灰狼皮,带着一股子彪悍劲儿。
他身高近两米,身材健硕魁梧,十四岁就背着刀骑着马远赴塞外闯荡,至今已有三十余年。
英俊的容貌被风沙磨砺得有些沧桑,却历练出强大的威慑力,他单独站那儿,说是草原可汗都有人信。
眼看沉香院就在不远,他主动收起了嗓门儿,生怕将那病娇娇的小外甥女吓到。
“可不是!
我攒了一匣子珍珠,还有半匣从海外交换来的粉色钻石。
本打算带来给小霜霜镶成亮晶晶的饰,结果……呵!
不提也罢!”
秦征鸿穿着上上品的绫罗绸缎,阳光下散出柔和的光芒,腰间十二色鸽子蛋大的宝石腰带熠熠生辉。
他不停盘着拇指上的祖母绿戒指,嘴角噙着恰到好处的淡笑,属于那种笑里藏刀的成熟大总裁。
第三位就没有前两位那么强的压迫力了。
秦玉书,作为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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