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分卷阅读1(第1页)

癔症

作者烈冶

简介

深情黑皮摄影师受x阴郁美人模特攻

初中,喜欢上被班里同学霸凌的对象。

高中,他成了名门望族的继承人,所有人心上不可攀折的白月光。

大学,身无分文的我活得像条狗,任何能都能踩我一脚。

而那曾被所有人欺凌的仇郁清却已然成为了国际名模、创业新秀,人人羡艳吹捧的豪门新贵。

而我,只有一屁股甩不掉的烂账,身后还尾随着一个可怕的跟踪狂。

毕业后,进入他的公司,成为了他众多追求者之一。

费尽艰辛,我终于同他在一起。

而后一场大病,我将这些事情全部忘掉。

只记得自己已经与他分手,以及

初中,喜欢上被班里同学霸凌的对象。

受视角,第一人称。

这大概率是一个两个病得不轻的人相互折磨的故事

he、受追攻、第一人称

第1章罪恶的底色

在遇见仇郁清之前,我不过就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不知美为何物的臭小孩。

当然,十四五岁的年纪,多得是情窦未开的傻瓜蛋,审美是相似的,厌恶是可传播的,一齐喜欢,一齐讨厌,只因为不想成为班上那个,足以被耻笑的异类。

只可惜,向来随大流的我,在那个年纪却欣赏起了旁人所不能认可的美。

认为仇郁清好这件事,是我在初中时期,最不愿被旁人察觉的秘密。

顾鑫,是我首个要隐瞒的对象。

他是我穿开裆裤时便熟识的好友,我跟他的家面对着面,往来之间,不过三步的距离,自然,就算到了校园,我跟他肝胆相照的关系,也成了人尽皆知的事情。

在班上,顾鑫自封为老大,他个子足够高、手腕足够强,有一个在校外的“道上大哥”

,理所当然地,他成为了我们班上的混世大魔王。

顾鑫讨厌仇郁清的理由也很简单,无非就是在某个嘈杂的走廊,他豪爽地抬手跟仇郁清打招呼,而仇郁清没理,仅此而已。

仇郁清不曾理会任何人,大家也都因为他手臂上的疤痕、过分蜷缩的身体、乌黑而没及眼下的头发,觉得他足够怪异,后来更是逐渐有“怪兽”

的称号兴起,为了不让别人觉得自己会同他扯上关系,多数时候,对于他的到来,大家的反应就如同水里进了油滴。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在某个隐秘的上午,大家出操的时间,空荡的教室门口,我同仇郁清不期而遇,过道恰好吹来一阵凉爽的春风,它拂开了仇郁清的黑发,缓缓地露出了他那沉郁的、漆黑的、一直被遮蔽的眼睛。

在他回眸的那一瞬间,着他,我仿佛听到了心脏跳出胸腔的声音。

他不可能是怪物的,我想。

我认为他是某种妖精,再不济,是吸血鬼,因为吸血鬼才会有那样洁白的肌肤、离世的神情。

可那时,我没有向他搭话,甚至还露出了一个,自以为恶意的表情。

一个嗤笑,一个夹杂着不屑的、厌恶的眼神。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也根本没有理由那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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