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 94 章(第2页)

只要对方不合自己心意或者不值得厮守一辈子,那是可以选择分开的。

朱买臣夫妻俩那个坏例子且不提,只说刘彻他母亲就是离婚再嫁的。

离婚原因还是刘彻外祖母听人相面说她女儿以后必然会尊贵无比,所以马上去把已经嫁到金家的女儿带回娘家,收拾收拾让她进了太子的景帝府中。

当时王夫人连女儿都已经生过了。

要是大汉人也讲究什么从一而终,订了婚就不能再看旁人半眼(更别提嫁了人),那兴许就没有刘彻了。

霍善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样的时空,怎地竟能养出那样的女子来。

明知道前头是个火坑,居然还不顾旁人阻拦非要往下跳,难道是觉得自己受的磨难太少了?

当然,比起关心阿印她娘的境遇,李时珍这个一直都在靠人在明朝的先知先觉震惊旁人的家伙,昨天也从阿印在群里的发言发现一件事——

大明亡了!

和刚见证过大唐建立且潜心修道的孙思邈以及清楚知道东汉大厦将倾的张仲景和华佗不同,李时珍处于一个国家还算昌盛、但又已经显露无数弊端的王朝中后期。

李时珍在官场中那几年的处境是令他对时局有些悲观的,可这种悲观是建立在希望它能改一改的基础上的,而非想着它要亡国。

可是!

可是阿印虽然年纪小,说不出明清是如何更迭的,却清楚地告诉李时珍一个事实:大明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叫大清的王朝!

这个清朝和元朝一样,都是草原民族南下建立的。

清王朝要求读书人全都学他们剃发,只留个老鼠尾巴那样的辫子。

这对在中原王朝中长大的人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要知道佛教盛行以前只有犯下大罪的人才会被处以髠刑,也就是把人的头发与须眉统统剃光,叫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罪大恶极之人。

这髠刑虽没有伤害到身体,在许多人眼里它的威慑却绝不小于肉刑。

谁都不想一走出去就被所有人投以鄙夷与厌恶的目光。

后来佛教传了过来,众人对剃发虽没那么抗拒了,却也并非人人都能接受。

每天对镜一看都能瞧见自己顶着根老鼠尾巴,许多心高气傲的读书人都接受不了。

可惜在“留发不留头”

的威慑之下,他们只能告别自己引以为傲的冠发,学着草原人剃头去了。

当然了,即使身体屈服了,他们内心仍没有屈服,所以他们要求自己的妻女统统把脚给裹小,朝廷越是禁止汉女裹脚,他们就越是要让她们把脚给裹起来,美其名曰要保留作为汉人的气节。

裹脚多安全啊,外人又不可能掀起良家女子的脚来检查她们到底是大脚还是小脚?

那时候的汉人也只能在这种旁人看不见的地方维持最后一点可笑的尊严了。

真要让他们坚决不剃头抗争到底,那肯定是脑袋最要紧。

阿印是从她舅舅袁枚那里听说这些事的,袁枚向来是个放荡不羁的家伙,他趁着父亲病逝直接辞官就是因为他与官场格格不入。

对于放足这件事,他是身体力行地让自己身边所有女眷都不受此害,哪怕是对着懵懵懂懂的外甥女,他也给她讲了那“男降女不降”

的可笑说法。

不管是因为贪图□□还是因为“保留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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