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得很快,仅仅半个月后,洛林的队伍全歼躲藏在月亮湾的凡斯凯瑞海盗,解救雾笼城几位商人的孩子的消息在雾笼城和附近的村庄引发了不少轰动,甚至有些蹩脚的吟游诗人都开始写同样蹩脚的长诗赞美他们,在酒馆中吟唱,以便赚点可怜的铜子裹腹。
而洛林等人在库鲁姆村附近建立了一个小型营地,在雾笼城附近的村庄招收不少渴望在战争寻求未来的年轻人。
“老大,我们已经招募了五十个菲尔兹威新兵志愿者了。
为什么要这些只会使用粪叉锄头的新兵,那些经验丰富的雇佣兵不是更合适吗?”
乔纳斯不解,这些人与其说是新兵,还不如说是刚从地里放下粪叉锄头的乌合之众。
自从他们消灭了月亮湾的凡斯凯瑞人营地后,他们的佣兵队伍在雾笼城也小有名气了,时常有佣兵请求加入,但是基本上都被洛林拒绝了,反而到雾笼城附近的村庄招募新兵。
“乔纳斯,你要清楚。
虽然这些人现在一无所知,但是他们拥有更加广阔的未来。
那些佣兵大都是些老兵油子,身上习性已经成型,难以改变,基本上没有什么可塑性了。
要他们大大顺风仗还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打起硬仗,那些人难以避免地会逃跑,到时候带动士兵逃跑,我们就输定了!”
“难道你希望你未来让你托付后背的战友是这样的士兵吗?这些人就好像一张空白的羊皮纸,未来它将会成为什么样,都由我们来来决定。”
洛林对乔纳斯道。
不可否认,乔纳斯也被洛林的话打动了,战场上将后背交给那些不知底细的佣兵还不如交给自己亲手训练出来的知根知底的士兵。
“只不过在把他们送上战场之前,老大你得从钱包里掏出那金灿灿的小可把他们养起来,要不然就凭借他们现在那单薄的身型,上了战场怕是一阵风就能把他们吹倒。”
乔纳斯开了个玩笑。
“你给我滚蛋,我可怜的钱包啊。”
洛林忍不住踹了乔纳斯一脚,开始心疼起自己的钱包。
自从决定扩招军队后,洛林就让向雾笼城的铁匠铺下了板甲订单。
板甲由洛林自己设计,打造出来的成品用乔纳斯他们话来说,即使是让梅滕海姆最差的铁匠学徒打造出来的板甲也要比他们好,这玩意就应该拿去回炉重铸。
这板甲很简陋,半身铠为主,能够护住要害,一双铁护腕,其他地方主要是以札甲为主。
然后配上一双铁质战靴和一顶类似现代摩托全盔,面甲可以活动。
要说优点吧,就是实用耐操,穿着轻便,一套铠甲穿下来大概不到五分钟。
洛林试验过,即使是钢剑也难以砍穿,重弩也无法造成破甲,只能留下一个坑印,除了在关节这些地方防御有些薄弱,基本上步兵都成了一个铁罐头。
至于外貌嘛,颜值重要吗?实用就行!
黑色漆料就应该是唯一的装饰了。
足足四十副这种简易板甲,二十把四米钢制长枪,五十把钢制横刀、十架重弩,、二十把钉头锤、阔盾十张,钢弩矢和重标枪若干。
这些盔甲武器加起来总价值四千五百第纳尔,洛林的存款就已经哗啦没了一半,再加上这个营地建设,他现在只剩下三千七百多点第纳尔了。
每个月士兵工资加上补给大概在二百二十第纳尔,新兵们还没有完成训练,这三个月都不会接什么任务,只能坐吃山空。
洛林有些头疼,感觉建设一支队伍好难啊!
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位军需官回来。
现在队伍里什么事都要自己操心,洛林敢发誓他上辈子再加上这辈子都没这么脑阔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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