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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出差归来家被偷(第2页)

带着好奇,文丽将手中的报纸打开,原来是四九城生活报。

她看报纸一向只看那些刊登诗歌、小说之类的报纸,对这种偏向民生经济的报纸根本就不感兴趣。

顺着二姐的手指,文丽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

“我说大姐、二姐,你们俩就是因为这个,才特意跑回来的?我说至于吗?不就是见义勇为了一回吗?这有什么啊?”

文丽无所谓的说道。

要说项云端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小说或者诗歌,那她还有可能高看一眼,可这都是什么呀?

不是杀猪就是逮鱼儿,一点和文化沾边的事情都不干。

“文丽,你是不是傻了?这小伙子多好啊,对陌生人都能够如此有爱心,这要是结了婚,还不把你宠上天去?

你再看看这身体,多健康啊,这身材,这肌肉,这爆发力与持久力,这要是结婚了,你往后还不得幸福死啊!”

();()  文丽的大姐文秀不愧是结婚多年的妇女了,这关注点就是不一样,一开口,就是虎狼之词。

文丽听完还没什么反应,甚至有些懵懂,倒是旁边的文慧看着大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文母也是拉着文秀的手问道:“秀儿,怎么,你家那口子不行了?”

文家三个女儿,没有儿子,这可算是文母的一块心病,她还等着大女儿能给她生个带把的大外孙呢,怎么听女儿这意思,大女婿才三十来岁,这就不行了?

“哎呀,就那样吧,反正挺没劲的!”

文秀说道。

“姐、妈,你们说什么呢?大姐夫怎么了?生病了吗?”

文丽看着大姐和母亲,奇怪的问道。

“你别说,这小伙子看着确实棒,我说三儿,你要不再和这个项云端联系联系,妈看这小伙子好,肯定能让你生个儿子!”

文母拿过报纸看了看,越看越满意。

报纸上的三张照片,将项云端的身材体现的淋漓尽致的,这让一心想要个带把的外孙子的文母怎么能不满意呢。

“不行,我才不联系,我要等我的白马王子!”

文丽仰着头非常傲娇的说道。

“哼,你好好等吧,我可告诉你,骑白马的,也有可能是唐僧,到时候我看你哭都没有眼泪!”

文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

……

相比起文家的热热闹闹,乔茉荷这里就显得非常冷清了。

如果是以前,乔茉荷早就习惯了这种冷清,可自从和项云端有了那一回之后,她这心又变的火热起来,仿佛积蓄了不知道多久的火山,轰然喷发,根本挡不住。

越是不想去想,脑子里却越是那人的身影,每天干活的时候都不知不觉的恍惚了好多次。

吃了晚饭,洗漱之后,乔茉荷就早早的躲进了卧房。

昏黄的灯光下,乔茉荷半斜着身子倚在床上,身上一片清凉。

她手里拿着一张报纸,眼睛却没有盯着看,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愣了半天,才喃喃自语道:“原来是下乡去了,这个坏弟弟,也不知道给人家说一声,害的人家还以为那天的事就像是一场梦,梦醒了,一切都消散了!”

“噗嗤~”

突然,乔茉荷又笑了起来,看着手中的报纸,说道:“这是什么破记者啊,拍的这叫什么照片,竟然还这么光明正大的登在报纸上,一点都不正经!”

和别人的关注点不同,乔茉荷一眼就看到了这报纸照片上的突出。

先不说那浑身矫健的肌肉群了,那天拍照的时候,项云端因为要下水,所以只穿了一个大裤衩,后来上岸之后,也没顾得上换衣服。

结果这陶小也给他拍照的时候,那大裤衩因为被水湿透了的缘故,就紧紧的贴在皮肤上。

若是别人,那倒也没有什么,可项云端就不一样了,他太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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