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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写诗(第1页)

:题目一出,包国维面不改色,以他的才学,怎么说也是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外加高中和大学的洗礼的。

自小以来自己文科超强,就算做几首小诗,那也是不在话下的。

不过,若仅仅是小诗的话,那还不是扫了自己的面子?

他要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

“二位开始做题吧!”

高升立马在一旁候着,帮秦云研墨,秦云不屑地瞧了包国维一眼,一个中学文凭的泥腿子,还不可能比得过他的。

“做几首小诗,拿捏住他,这还是很容易的。”

秦云心中自信道。

说罢,秦云卷起袖子,要有一番大作为似的。

老包自然是知道秦云的履历的,现在不由得为包国维担忧起来,他不是傻的。

若是包国维输了,那他们就得被赶出秦府,他自己受委屈倒没什么。

可若是包国维赢了,相当于树敌秦表少爷,他知晓秦云的脾气,是个睚眦必报的主,那以后也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事端来。

老包想着,正要给包国维把钢笔吸满墨汁,可是他笨手笨脚的,哪里做过这些事,一时茫然无措,心更乱了。

包国维看出来老包的窘迫,他把钢笔夺过来,道:“放心吧!

爸,你还不相信我的文采吗?”

钢笔被吸满墨汁,包国维看着稿纸,思索起来,近体诗说来容易,他学过的近代诗还真不少。

“人、从、众……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一群人、一代人……有了!”

包国维心中大喜,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下。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很快几笔下去,写完一首。

近体诗倒还好写,但古体诗就难了,近代以来的写得好的古体诗倒是没有多少,何况还要限定题材。

“志向?”

踌躇半晌,见一旁的秦云拿着沾满墨汁的毛笔,第一首已密密麻麻写下一大片,倒不像是作诗,像是作画了。

包国维心中有了主意。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

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包国维已然将两首诗做完,他本来就是钢笔写字,写字速度自然要比秦云快得多。

而再看一旁的秦云,时而停笔踟蹰,时而挥毫泼墨,竟连第一首近体诗都没做完。

“秦老爷,熊先生,我写完了。”

此时,正在一旁的大桌上品茶的秦老爷和熊十力皆是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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