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牧回到金字塔之中。
以他现在的实力,基本上一个瞬移就能离开洪荒,去到其他星系。
因为他现在的实力,太强了,强的离谱。
他若是愿意,一个念头就能打爆洪荒。
更别说洪荒上这些区区半步地仙了。
这也是为何,他说地仙在他面前,如同蝼蚁。
实际上连蝼蚁都不如。
“这具躯体还真是够弱的,可惜,如果是一尊圣人的躯体给我融合,那我的实力都能直接飙升到天道层次!”
林牧心中十分可惜。
天道之下,皆为蝼蚁。
差距就是这么巨大。
天道比起圣人都要强大不知道多少倍。
圣人虽然强,但是想要对抗天道,也根本不可能,十个圣人绑在一起,都不是一个天道的对手。
这就是巨大的差距。
林牧的灵魂之力,太强大了,足以毁灭一切。
哪怕是再过一亿年,十亿年,百亿年,整个宇宙中,也不会出现比他灵魂之力更强的了。
他本身就是另外一个维度的高维生物。
他对其他人来说,就是降维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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