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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坏孩子乐队(第1页)

走出帝都飞机场,坐上出租车的余小白沿着星罗密布般的道路前行,绕了不知道几个街区,才来到华夏摇滚唯一的乌托邦——树村。

树村位于帝都的西北角,圆明园以北,曾被称为“京城摇滚村”

“摇滚圣地”

随着时代的展,这里将要被开,昔日的摇滚圣地到了他生命的最后阶段。

树村,将要消失了,顶峰时,这个神奇的地方有数千名摇滚乐手曾租住在这个村子,这里有太多摇滚乐手的回忆。

无数曾经在这里的生活过的摇滚乐手,自组建了这场告别摇滚音乐节。

此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多,已经有许多人开始忙碌起来了,为即将开始的摇滚音乐节做好准备。

余小白轻车熟路地在巷子里穿行,很快就把所有热闹都遗留在了身后,找到了一处小屋。

推开屋门,里面立刻有一个身材高大青年男子立刻站了起来,现来人是余小白,男子露出了一个兴奋的笑容,上前把余小白抱在怀里,重重在后背捶了几下,激动道:“小白,你终于来了?”

余小白脸色难看地从男子怀里挣脱出来,淡淡道:“王哥,我不搞基。”

眼前这个青年男子是余小白相交数年的老朋友,王炜。

王炜是一个标准的摇滚迷,痴迷摇滚乐,今年二十七岁,已经在摇滚这条路上走了十二年了。

是一个技术高的贝斯手。

树村这个华夏曾经的摇滚圣地要消失了,王炜自然不会错过这场告别音乐节。

余小白也是在王炜的邀请下来这里的。

一年前余小白在ktv唱了一自己写的摇滚歌曲,被王炜无意中听到,王炜就把余小白当做上帝。

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和余小白一起组建一支摇滚乐队,他相信,他们的乐队会在华夏掀起一场无与伦比的风暴。

王炜在摇滚圈混了这么久,太清楚余小白唱的那歌的厉害之处了,他嗓音条件不好,不适合做主唱,余小白就是天生的主唱。

这时,里屋又出来了一个年轻男子,和余小白略显清秀,世家公子陌上如玉的英俊不一样,男子稍显粗犷一些,一头板寸头,深邃的五官仿佛刀砍斧凿出来的一般,多了一份男子汉的气质。

李阳,鼓手。

李阳和王炜比起来就显得稳重了很多,看着余小白,他微笑着点了点头,淡淡道:“小白来了,欢迎。”

“李哥好,我姐和胖哥没在这里吗?”

“我以为我是最后到的。”

不等李阳说话,屋外就传来一声洪亮的声音。

“小白,这里可是胖哥我的地盘,赶紧出来接着,胖哥出去给你买好吃的了,这就是今晚的晚饭。”

说话间,就见一个足有两百斤的胖子提着不少吃的东西走了进来。

光余小白看清楚的就有什么烤鸭,卤煮,炒肝,爆肚,肉饼种类太多了,胖哥不愧是吃货,能一次弄来这么多帝都有名的小吃。

胖哥胡小天,键盘手,地道的帝都本地人。

这处小屋就是胖哥自己的地盘。

“胖哥,买这么多吃的,吃得完吗?太浪费了。”

胡小天放下手里提着的东西,快来到余小白身边,和王炜一样,一把把余小白抱在了怀里,大声笑道:“胖哥我肚大能撑船,放心,你们吃剩下的都是胖哥的,不会浪费。”

“小白,胖哥想死你了,自从上次见面,咱们都快一年没见过了。”

“小白十八岁了吧!

能喝酒了,等胖哥一会,胖哥出去在搞点好酒,今晚我们兄弟几个喝个痛快,好好高兴高兴。”

余小白无语,这人真是自来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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