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瞬间明白了她用意,厉声道:“带走。”
“别,…说!”
男子急忙大喊。
他恐惧地看向沈楚月。
女太可怕了,似乎能够看出他心中所想。
谁要娶了她当媳妇,可真倒了八辈子血霉。
沈楚月轻移脚步,走到男子跟前,道:“说。”
“其实些,都从收村买鸵鸟。”
“真知道,村子里跟说,他们偷鸵鸟,因职业关系,一就认出,他们给确实鸵鸟。”
杨云微微一愣,随和沈楚月对视一和很像吗?”
杨云点头:“确,观测下,很难分辨出。”
沈楚月‘嗯’了一声,随即看向男子,道:“你意思,收村村民把当成鸵鸟卖给了你,你对此并知…好,承认,其实那些鸵鸟本打算卖,但自从生那件事,改变了主意。”
“什事?”
沈楚月问。
“干们行,起都很早,而晨跑习惯。
两个月前,每天晨跑时,都会…都会捡到一袋。”
“几乎一就能确定,垃圾袋里正鸵鸟。”
“警官,你们刚才也说了,和鸵鸟长得很像,但见过,自然就把那些当成了鸵鸟。”
“所以当时突奇想,反正都卖,肯定卖捡…比较划算?”
“所以把从村里买鸵鸟自己留着吃了,把捡鸵鸟拿卖。”
“警官,誓,一次说绝对真话!”
男子举起手,对天誓道。
见状,沈楚月莫名松了一口气。
妥了!
随,她脸上浮现出骄傲神,看向杨云。
沈楚月微微咳嗽一声,迅收起骄傲小绪,看向男子问道:“从哪里捡?”
“垃圾收站,警官,真知道捡,请你们相信。”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