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路上,沈昭做过最多的事就是认错。
他不知从哪学来的装委屈路数,低垂着眉眼,勾着花锦的手指,时不时抬头瞥她一眼,愣是让花锦骂不出来。
花锦又问:“她脸上有几颗痣?”
沈昭:“我没看她。
不过,我不仅知道你脸上有几颗痣,还知道你身上有几颗痣,这算不算将功补过?”
沈昭直勾勾盯着她,温热的手就放在她腰间摩挲。
花锦一把捉住沈昭不安分的手:“明日还要赶路。”
沈昭在她脸上轻啄了一下:“赶得上。”
花锦没再躲沈昭压过来的吻,唇齿交融间,沈昭忽然睁眼,他看着心上人近在咫尺的脸,心里一热,将花锦搂得更紧。
纵情一夜后,花锦和沈昭又在熙河多待了一日。
花锦午后才醒来,枕边的人不知上哪去了,她头晕眼花,腰还酸着,又躺了一阵才起身。
沈昭心虚,早早买好了熙河出名的点心,花锦吃了没两口,他就提着从芙蓉阁买的酒菜回来了。
沈昭为花锦摆好竹筷:“尝尝?”
花锦夺过筷,正要抬手,就听见沈昭问:“还是不舒服吗?”
说就算了,他手已经伸了过来,要给花锦揉腰。
花锦木着脸搡了他一把:“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多话。”
昨夜果真下了雨,眼下窗外依旧被乌云笼盖着,若是今日着急赶路,一定会被夹在雨里。
花锦没有真的生气,她尝着麻辣鲜香的鱼肉,没由来地说:“也不知添云和萤雨过得好不好。”
她当初逃出京,不敢轻易泄露行踪,忍了一年才给添云写信,添云谨慎小心,从不主动回信,只偶尔遣人给她送个小玩意,告诉她一切平安。
添云和萤雨最爱吃鱼,从前在花府时,婢女没有资格与主子同桌吃饭,花锦倒不在乎,但平日里,添云和萤雨说什么都不肯上桌,只有吃鱼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捧着碗尝一尝。
花锦在镇上落脚后,酒坊渐渐运作起来,她攒了些银两,想要见两个婢女一面,给她们再多留些傍身的东西。
花锦不敢入京,恰巧又遇上有过一面之缘的旧友,花锦怕暴露,留下银两就匆匆离开了。
阴差阳错,这么久都没见上一面。
沈昭知道她惦念,离京时遣祝绻打点,祝绻做起事来很稳妥,在京中给二人寻了一处宅院,又依着添云的心愿租了一家店铺。
二人不再做奴婢,已经开始学着做生意了。
添云和萤雨手艺精巧,只要是女娘喜欢的玩意,没有做不来的,营生不用愁。
花锦听过,总算放下心来。
在回镇上之前,花锦还是绕路去了一趟寒山寺。
寒山寺离京城也不算远,不乏有名门望族来上一炷香,二人不想多生事端,早早戴好了面具。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