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有希望的。”
阿尔维斯说到。
罗德很奇怪这个看起来并不显眼的小侏儒竟然对自己的情况,对血月,对狼人和野兽人的情况如此熟悉。
正当罗德疑惑不解的时候,阿尔维斯继续开口了——
“我刚才说到哪了?噢,对!
秩序竞技场。
两天后,秩序竞技场将举办竞技比赛。
我的哥哥会去观赛,你们也可以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常胜冠军——野人毛头将继续出战,接受各路角斗士的挑战。
以其说那是竞技赛,不如说那是一场屠戮,毛头会杀死一切活物,将角斗士的血涂在脸上,以宣泄他的野性。
他将得到奥布里的称赞。
鲜血的味道,这是铁民()最喜欢的味道。
你可以借此机会挑战他,大家一定会觉得你疯了,奥布里也会这样认为。
届时,你需要挑明自己的条件——如果战胜毛头,铁环城就必须出兵支援黑锤堡。”
阿尔维斯抿了一下嘴唇,继续说到——
“竞技场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旦有人出面挑战冠军,那么,冠军就必须迎战。
哪怕是我哥哥,也不能改变这条规则。
民众习惯于这样的氛围,他们渴望鲜血的味道,渴望看到最精彩的比赛。
你的挑战会引燃全场,我的哥哥奥布里势必无法阻止民众的热情。
为了维持他在民众中的威信,他必然答应你的请求。
那样,你就可以放手挑战毛头了。”
“等等,你怎么知道我一定可以击败那个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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