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穷匕见。
骆民伟算是明白了,这骥二郎确实对bba之类的豪车没什么兴趣,甚至可以说对豪车没什么兴趣。
但他对挣钱有兴趣。
只是他自己找上门去,说自己能够看见鬼,然后巴拉巴拉的说一堆神棍的话,是很难挣到钱的。
所以,骥二郎需要背书——对人对鬼皆如此。
申市虎河分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骆民伟,无疑是非常有用的背书。
如果骆民伟愿意的话,还能够提供很好的人脉关系。
直接跳过陈律师之前提的建议中,需要积累的初始阶段。
“您要钱干什么?”
骆民伟问出了一句废话,又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要很多钱。”
骥二郎面对自己的铲屎官兼背书,耐心的解释了一句。
“我当初送那位出租车司机的儿子上大学时,租车和来回路费就花了四千多。
找商场的人帮忙配合搞抽奖活动,送他苹果四件套,又花了三万多。”
“加起来过四万了,你知道我在这里的工资,扣除治疗费之后还剩多少吗?”
我就知道不是送人去上大学这么简单。
骆民伟下意识的问道:“多少?”
骥二郎没有回答,骆民伟也没有追问,李胥丽不好出声。
安静了片刻之后,骆民伟问道:“您是有什么想法吗?如果需要我的话,如果可以的话,能说一说吗?”
懂事。
骥二郎面露微笑道:“先破案。”
骆民伟和李胥丽的情绪都被调动了起来,当即拿出了他们准备好的案件,但并不是卷宗。
龙国法律规定,案件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案件卷宗和照片都属于秘密,除了办案单位民警、检察官、法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阅卷。
是类似于上一次李胥丽拿出来的部分案件信息,有了骆民伟这个大队长在,相比之下要更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