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黑锤堡里各种流言蜚语,罗德毅然而然的带着这帮诺斯卡人进入了黑暗森林狩猎。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正确的。
进入黑森林之后,这帮诺斯卡人完全恢复了生机,他们是天生的猎手,天生的战士和屠夫。
黑暗森林对于帝国人类和基斯里夫人来说是恐怖与噩梦的代言词,而对于诺斯卡人来说,却是释放热情与鲜血的圣地。
他们屠杀见到的每一只动物,每一头野兽。
那些野鹿、矮马、野猪、狐狸的尸体堆了一地,鲜血染红了营地。
他们升起篝火,烧烤着各种野味,通常到六分熟便将肉撕下来,往嘴里塞。
带着血水的肉块最带劲,多汁而香甜
短短三天,已经有二十几张动物毛皮收入囊中,这些毛皮运回黑锤堡,装上货船,拉到帝国的港口售卖,又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然而,对于诺斯卡人来说,这远远不够。
他们需要最强劲的对手。
那些食草动物肯定不值得一战,除了那些野猪和狐狸具有一定攻击性,其他猎物对于诺斯卡人来说,不过是待宰的羔羊。
他们的投矛精准无比,只要被射中,猎物必死无疑。
不是因为瞬间的穿透力致死,而是射伤后矛头会一直留在猎物体内,猎物因为惊恐而逃窜,留下血迹,诺斯卡人便通过这些血迹找到猎物的藏身之地,最终在虚弱状态杀死猎物。
他们屡次得手,几乎未曾失手。
然而,他们需要更强大的对手,比如,一些狼人,或者野兽人这才是真正的战斗。
“野猪、野猪、还是野猪,三天来,我已经杀死了多少头野猪,但是一个野兽人和狼人也没见过,他们都跑去南方了吗?因为这里的森林太冷?”
将战利品扛回营地之后,诺斯卡掠夺者们坐在营地内,开始吐槽着这阵子的打猎生活。
他们收获了很多,杀死了不少动物、野兽。
但是对于诺斯卡人来说,杀戮是如此正常,而屠杀猎物所带来的满足感是远远不够的。
他们渴望更多的鲜血,跟野兽人一样,他们渴望战斗,渴望畅饮敌人的鲜血。
渴望看到敌人倒在自己胯下那颤抖的身体和表情。
而这些,是狩猎生活所不能达到的。
许多诺斯卡人开始怀念起当初的海盗生活。
在基斯里夫湾,在利爪海,他们劫掠了一艘又一艘的人类船只,或商船,或渔船,总之,只要是人,他们都打劫。
抢夺他们的货物和财产,强暴他们的女人。
这是诺斯卡人的传统。
“森林太冷?不,野兽人从不怕冷。
怕是我们来了他们全部躲起来了,没有人可以和诺斯卡勇士对决。
他们害怕了。”
一名脸上带着伤疤的诺斯卡战士说到。
他的声音就像野兽的低吼,说完,随手撕开一只鸡的大腿,往嘴里送。
牙齿咀嚼着肉块和骨头,出吧嗒吧嗒的响声。
“害怕?害怕是不可能的,野兽知道害怕,但是它们显然不是野兽,一群智商比野兽还低的蹄怪而已。”
“我把敲碎它们的脑袋,割下它们的犄角,给我儿子做玩具。”
“那你一定没机会了,这片森林里短时间内没有野兽人了。
它们都死绝了,至少在我们扫荡之前就离开了。
是的,我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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