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的真不错。”
小黑和往常一样,拿着一沓报纸走进位于芝加哥的霍普金斯和萨特律师事务所。
他还在哈佛法学院念博士,这份工作是他在暑假找的实习,顺便为后续从哈佛毕业之后到芝加哥来混做准备。
名为实习,实际上是打杂。
作为一名黑人,压根获得不了做案件的实习机会,即便他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在读博士。
芝加哥作为阿美利肯的老牌城市,种族歧视非常严重,这种被人为塑造的种族歧视哪怕到了今天都依然存在,更别提9o年代了。
(芝加哥在199o年,不同人种的居住范围,其中红点是白人,蓝点是黑人,绿点是拉丁裔,能够很清晰地看到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泾渭分明。
)
像霍普金斯和萨特律师事务所这样的老牌事务所,案源大部分都是白人,他们中的很多人看到是黑人律师,潜意识里就会产生不信任感。
小黑能到霍普金斯和萨特律师事务所实习已经是看在哈佛的面子上。
想要跟着做案件?做梦吧。
他每天就干着一些打杂的工作,把报纸收好,筛选出有价值的内容然后呈现给老板看。
今天纽约时报的头版头条是微软和t的1ogo,标题为:微软帝国正在吞噬一切,t试图反击。
该对于王炽的专访,把t描绘成了一家创新、原创、受欢迎的互联网软件公司,而微软则定义成邪恶帝国。
很明显,王炽给的美元起作用了。
当然这和微软在纽约不受待见也有关系。
这也是微软是邪恶帝国的概念第一次被提出。
本来要等到网景出现的。
小黑觉得有意思是因为,文章里面关于电脑软件的描述让他觉得眼前一亮,对于了解双方的争端有了非常直观的印象。
其次是t要告微软,和苹果告微软一样,都是新兴行业的诉讼,这对整个律师行业来说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
要知道阿美利肯是案例法,也就是法官判决更多的依据过去类似案件的判罚结果,反而没那么依赖对法律本身的解读。
t和苹果起诉微软的结果,会影响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类似案件的判罚。
当他走进他上司托马斯办公室后,托马斯是该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合伙人,他从报纸中翻了翻,抽出了纽约时报。
托马斯在来之前早上吃饭的时候就看过了,他指了指纽约时报封面上t的1ogo后说道:
“巴拉克,准备一下,这个案件你参与一下。”
“什么?我?”
小黑一脸懵逼,他之前可从来没听说过自己实习的这家律师事务所接到了这个单子。
“没错,霍根和哈特森律师事务所特意找到我们,点名要你参加这个案件。
据说是t的老板大卫点名要你参加。”
之所以小黑这么好找,还是因为从事法律行业的黑人实在太少,能在哈佛念法律博士的黑人就更少了。
小黑89年在盛德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时候,整个律师事务所上下就只有两个黑人,他和他老婆。
他老婆当时是带他的上司。
所以太好找了,只需要说在哈佛读法律博士的黑人,就能知道小黑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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