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斯的睫毛颤了颤,然后低垂下来。
他已经醒来有一段时间了。
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睡在一张木板床上,身下垫着干燥的软垫子,通风管出细微的白噪音。
他已经在一座房子里了。
虽然手上仍然扣着沉重的手铐,戴着脚镣,但是,他确实脱离了那个牢笼。
他知道自己被一只雄虫买走。
虽然他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但是雄虫的做派他是知道的。
谁会到奴隶市场买雌虫呢?这里全是些穷凶极恶的罪犯,贫穷到无路可走,只能卖身的下等雌虫。
他们都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被买回去之后不是在庄园没日没夜地工作,便是充当雄虫们的解闷的玩意儿。
或许雄主高兴了,就赏一件衣服让他们穿上,不高兴了便终日跪在门口,像条狗一般摇尾乞怜。
那这样的生命有什么意义?这绝不是他霍尔斯乐意接受的结局。
他宁愿死在奴隶市场,死在乱葬岗,也比刻上雌奴印章后失去自尊,终日乞求施舍来得痛快。
因为不能视物的关系,他只能透过那层蒙蒙的白光来判断时间。
眼前一点一点变亮,他也能朦朦胧胧看到物体的轮廓了。
他的鼻子很是灵敏,他能够闻出药剂的配比,所以,在给自己胡乱上药之后,他准备逃跑。
然而窗户的制作材料是秘银。
一向只有圣殿会有这样大的手笔,来保护雄虫的安全。
他的精神海因为精神力暴动的缘故满是破洞,一点有效的精神力都难以存储。
他的身体残破到连呼吸都感到又些许吃力,更别说将指甲化为利爪,划破这可笑的牢笼。
他还失去了自己的翅膀,没有办法通过通风口逃逸,那就只有一种逃离的方法留给他选择了。
大门。
他只能找机会袭击那只雄虫,然后从门口走出去。
他一直静静地等待,等待着灯光乍亮,等待着大门打开,然后攻击了那只雄虫。
或许他会被送上绞刑架,但是,只要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离开。
被惩罚也好,被丢弃也好,只要他获得自由,那便会有无限的可能。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霍尔斯屏住呼吸,脑海里如同一团乱麻,捋也捋不清楚。
他攻击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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