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
纪阮倏而抬头,“是……你爸妈家?”
顾修义撑着下颌:“没错。”
纪阮深吸一口气,那不就是传说中的老宅!
像顾修义这种豪门大家,老宅简直是战场,纪阮想想都开始头疼了。
顾修义却像没太当回事,立刻换了话头:“手伸出来。”
纪阮还在琢磨回老宅的事,心神不宁,敷衍地把手交出去,立刻被握住了手腕。
下一秒,无名指套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纪阮回神,是枚素戒。
非常简洁大方的款式,和顾修义无名指上的一模一样。
纪阮无法遏制地怔愣一瞬。
顾修义没抬头看他,还捧着他的手腕,像很满意地在欣赏什么,漫不经心地告诉他:“戒指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顾总:啊……他连手腕都好嫩……年轻的身体……上帝(给我)的献礼……阮阮:最近总有人问我,为什么老牛都喜欢吃嫩草,详情见↑某顾姓老牛的心理活动顾修义体温高,常年健身的手指并不细腻,碰到纪阮手腕内侧的皮肤时,会带出一种奇异的酥麻感。
他仿佛很专注地在看纪阮的手,说话的语气很轻,却足够恰到好处地牵动人心,像在水面蓦然推出圈圈波纹。
或许这样的行为本身不具备任何含义,可能他放松时候说话就是这种腔调,但如果现在坐着的是原书里的纪阮,可能又要心动了。
十八岁的心动永远都可以交付在一点一滴里,对每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赋予特殊意义。
不愧是虐文里的主角攻啊,可以很温柔地对你,却不会爱上你;在你爱上他之后,依然只保持普通的温柔,等到真正快要失去时又好像突然爱得很深,作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但纪阮讨厌这种复杂和纠缠不清的感情。
顾修义欣赏他的手,他也静静审视着顾修义。
某种程度上说,他其实和顾修义是一样有点冷情的人,只不过顾修义是天性和成长环境使然,而纪阮是懒。
他对爱情没有需求,疲惫于主动释放爱意,如果一段感情关系里自己不是对方的唯一,那他其实懒得要。
幸好他和顾修义的关系本身也不建立在感情上,半真半假地相处,假装每一天都在变得熟悉,最后再体面地分开罢了。
纪阮轻轻抽出手,对着客厅璀璨的吊灯微微张开五指,仔细看了看无名指上的戒指,慢悠悠地说:“顾总,我有个问题早就想问你了。”
顾修义还是第一次听到纪阮叫他“顾总”
,撑着下颌似笑非笑:“嗯?”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