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叫警官,看得起我,就叫声苗哥。
对了,厕所没人,这还有纸。”
苗木把手里的半册报纸,递给了这个年轻的小警察,从口袋里拿出烟盒朝走廊另一边走去。
“是!”
年轻的警察拿着报纸再次敬礼,看着苗木越走越远的背影,连忙喊道:“苗木……不是,苗哥!
我叫麦罗!
麦罗·斯卡立!”
走在前面的苗木听到这个名字点了点头,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转头喊道:
“我知道你,昨天枪毙了一个恐怖分子,是个好小伙。
哥谭大学毕业,当警察有点屈才了。”
哥谭市虽然治安不太好,但是其他地方全都是顶配级别,嗯……反派也是顶配的。
民风淳朴,人才辈出。
哥谭大学在美利坚也是顶尖的名校,长久以来始终坚持输出高质量人才。
麦罗听到这话笑了笑,保持着敬礼的姿势喊道:“我是想保护哥谭,才选择当警察的!”
“挺好。”
苗木用大拇指和食指夹着香烟,姿势有点特别,吐出一口烟雾后摆手道:“走了。”
这种包含希望和期待的年轻人,哪里都有,就是下场都不怎么好啊。
苗木叼着烟在警局里转了一圈,一根烟燃完了,巡逻也完成了。
苗木丢掉烟头,站在车库门口左右看了一下,拉开车库的卷帘门走了进去,反手又拉下来,关上了门。
车库天花板上的灯亮了起来,原本这里停着马伊斯警长的专用警车,不过昨天晚上报销了。
而且马伊斯昨晚还被流弹打伤了,这地方就空了下来。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穿越前,刘云舒出身玄学上宗,设符咒,除妖鬼,众人敬仰,荣登国师之位,享尽世间荣华。力竭而死却成了老公下落不明,三个孩子全然不顾的豪门怨妇。欣慰于如今的盛世昌河,刘云舒轻松卸任。然而面对亲生孩子她脑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