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风高地之中,松木与垂香木层层叠叠,颜色相近且表皮龟裂,像是竹笋芽生长一般排列得整齐且密密麻麻。
于景一握紧了手中的剑。
说是剑,其实称这根仅仅只有金属光泽的东西为片或许更为贴切,它甚至连把手都没有,如果丢到瓦格纳处,大概只会把它当做废弃品重新丢进火炉。
而这柄剑,恰恰就是传说中的“勇者之剑”
——至少于景一只能这样相信,毕竟,除了这柄武器和所谓的勇气之外,他简直一无所有。
于景一紧握着手中的剑,盯着面前的野猪。
它看上去体型中等,皮毛泛着莫名的光泽,几乎令他联想起鱼眼里诡异的光,此刻正悠闲地四处踱步,即便数米外就是于景一,依旧像是没触碰到警戒圈一般,毫无察觉。
这头野猪如今正用某种姿势拱着地面,令于景一想起那句被原作文案以虔敬的姿态捧出的语句——“林猪急得拱地”
。
林猪看起来不太急,还是他于景一比较急。
“加油!
照常理来说,我这时应该给你一些鼓励的,但我相信,身为成熟的冒险家,于景一定然不需要什么额外提醒了吧。”
“虽然这柄剑有点钝了,但克服艰难的环境也是冒险家必修的一课,勇敢且年轻的冒险家啊,战胜面前的野猪吧!”
温迪的声音从不知哪棵树上传来,语气平和,丝毫不像是在催促。
于景一深吸了一口气。
先,他从来都不是打不过野猪,也不是恐惧这柄在提瓦特不知是否有效的破伤风之刃变成回旋镖,在不久之后重新回到他身上。
然后,他也不是不敢向着野猪挥剑。
区区一头大部分时间都是被作为放养食材的生物,即使没有蕈猪那样鲜美且自带调料,也足以成为十分美味的烤肉排。
他只是在想一个关系到宇宙的起源与生命本质的问题。
这究竟和元素力有什么关系?
于景一握着刀,几步冲上前,以见切居合接登龙的姿态,向前一刺一劈紧接着跳起,刀光猛然划过,化作白光撕裂了空气。
皮肉被切割的声响并不剧烈,他只感觉本就钝的刀刃正在哀鸣,从野猪的身上,传来挣扎的鼓动幅度。
鲜血淋漓滴落的声音逐渐响起,它们顺着刀刃露出的部位,一路向下流淌。
随即,野猪的身躯轰然倒塌,像是一栋经久失修的城池,四分五裂地回归地面,被撕裂的几根黑毛散落在周围。
这是稍显上流一般的描述方法。
就事实而言,他只不过是伸出刀,随后冲了上去,像是中世纪冲锋的骑士一般,悍勇无畏却不知为何。
而野猪十分配合地倒了下去,像是饭店大堂里每日都存在于那里的演员。
杀死一只野猪,当然称不上什么成就感,甚至于景一都没觉得有多累,毕竟凭借提瓦特人普遍的身体素质,虽然不至于像真新镇少年一样肩抗勇士雄鹰,大概杀死野猪还可以胜任。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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