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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搞定第一卷了(第1页)

孙朝阳内心很担忧,因为二妹寒假结束后就是新学期,以她的成绩,高中无望,中专更是想都别想。

重生后依旧无力改变家庭状况,这让他很难过。

此番狂写新书,除了尽快赚一大笔钱外,未免不是一种逃避,忙起来就不会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整整一个上午过去,孙朝阳又搞定了两千字。

回家吃饭,母亲问他昨晚去哪里了,在知道儿子去了单位,又问做什么。

孙朝阳打个哈欠:“写稿子,玩了这么长时间,也该动笔,不然手都生了。

咱们写文章的说到底也是个手艺活,讲究拳不离手曲不离口。

妈,我这部书赚了钱后你想要什么跟我说。”

“妈老了,什么都不想要,你和二妹过得好,身体健康就行。”

吃过午饭,孙朝阳瞌睡来了,在办公室藤椅上迷瞪了半天,却现天已经黑尽,第一天就这么过去,写了五千字左右,第一卷完成度百分之十。

那么,继续熬夜吧。

春寒料峭,夜里冷。

好在厂子里不缺电,孙朝阳就把电炉子搬进办公室通宵地烧。

夜宵则是母亲预先做好饭,凌晨三点的时候在电炉上热热就好。

有时候杨月娥上夜班,没时间做,孙朝阳就带两个冷馒头去办公室。

饿了就在电炉上烤烤,味道很不错。

后来索性直接吃馒头。

电路的电阻丝质量不好,烧着烧着就断了。

这难不倒孙朝阳,他用钳子把电阻丝拧在一起,通电,又烧起来。

孙朝阳平时用的是一支不知道什么牌子的钢笔,因为高强度使用开始出问题,不出水儿。

孙同志只得用嘴对着笔尖哈气,然后使劲甩,甩得墙壁上都是墨点。

这么下去也不行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朝阳同志就把沙舵爷别在中山服上衣口袋的两支英雄钢笔征用了。

说:“舵爷,借我使两天。

等我这部书写完,得了稿费,我送你一杆派克金笔。

袍哥人家,说话算话,绝不拉稀摆带。”

沙舵爷:“什么送不送,我这也是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贡献,当图你什么似的。

对了,我这辈子还没见过真正的黄金呢,不知道是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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