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我喜欢上周围的氛围了。
对于我来说,喜欢上一个氛围是很难的,因为我总是与周围格格不入,所以我最喜欢一个人待着。
但可能是你的带动吧,一定是你的带动吧,一切的阳光和氧气都向我涌来,我感到善意与宠爱,我愿意在这里做个自由快乐的小女孩。
虽然想快点长大,但是当个无知的小女孩也真的很快乐啊!
你有时候给我一种感觉我可以慢点儿长大了。
姜凌哥,很感谢遇见你。
我特意挑了一张好看的邮票,你还给我吧,我在集邮。
卿卿妹。
写于我收到一堆信你一封信也没有的午后图书馆后花园哈哈哈”
姜凌拿着信,咬着嘴巴,无法言表,她的书面表达能力真的好强!
感慨万千,但他没有办法写她这样的信。
但是收到她写的信,真的太幸福了!
姜凌把信贴在胸口,决定平静一下再回去,自己现在一定像个充气的气球飘飘忽忽不知所谓。
又看看信封上的邮票,是漂亮的风景。
回到寝室,看他拿着信,室友们问:“有没有我的信?”
“这是我的信!”
姜凌扬了扬。
“你有手机,有事打电话就行了!
谁给你写信?”
“我有信!
女生写的!”
姜凌大声说。
“啊!
不可能!
给我们看看!”
大家凑过来一看信封上的笔迹。
“嚯!
真是女生!”
“字写这么好成绩也一定很好吧?”
“这样的女生凭什么给老姜写信啊?”
“写的啥?给我们看看!”
姜凌揣进怀里。
“切!”
不过,见姜凌这么宝贝一个女生的信,胡智波和汪旭东对他的信任又多了一分。
姜凌同情地看着他们,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女孩子就坐在你旁边,却给你写了一封信,打两毛的饭,却贴八毛的邮票,走十几分钟投到学校外面的邮筒,再让邮递员走一分钟,投到学校信箱。
邮递员都会一边骂神经病一边流下羡慕的泪水。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不知道怎么写简介,就不写了吧,e还是写一点吧,穿越民国年代,成为僵尸先生九叔的大弟子...
这个世界,有儒有道有佛有妖有术士。警校毕业的许七安幽幽醒来,发现自己身处牢狱之中,三日后流放边陲他起初的目的只是自保,顺便在这个没有人权的社会里当个富家翁悠闲度日。多年后,许七安回首前尘,身后是早已逝去的敌人和朋友,以及累累白骨。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PS本书不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