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8章(第1页)

柏沅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小oga一天比一天瘦,又慌又急,和古代帝王见太医治不好自己爱妃就要弑杀整个太医院般暴躁。

楚俞成天躺在洞里,白天偶尔挪到洞口晒晒太阳。

这天,日光温暖,春风温柔,楚俞躺在地上,眼睛懒懒地眨了眨,他不想死。

可是平时狼群看得他太紧,这段时间柏沅清更是粘着他寸步不离,生怕他死了影响了狗肉的味道。

他没有逃跑的机会。

可不跑就是死路一条。

他亲眼目睹过柏沅清率领着狼群和动物厮杀的场景,比他大好几倍的犀牛都死在了狼群的锋利犬齿下,更别说小狗崽。

唯今之计,只有跑,才是生路。

楚俞从小和狼长大,早就了解这群狼的作息,一般白天是跑不了的,因为白天有放哨的狼。

只有夜晚趁着狼群出去捕猎,他才有机会。

柏沅清是狼王,除了嗅觉极其敏锐,像体力、脑力都在狼群之上,一旦发现他的味道消失了,就会立刻反应起来。

所以他只有一鼓作气逃到几十公里开外,当然,如果他当晚逃跑时,老天爷给他一场雨,冲散他一路留下的所有的味道,会更加完美。

也许老天爷是感受到了楚俞强烈的求生欲。

在两天后的一个夜晚,茵斯兰大草原忽然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动物们躲藏在洞穴里不敢出行。

忽然一道雷电劈下来,像要将大地一分为二。

楚俞孤零零躲在洞口,瑟瑟发抖看着阴云密布的天。

柏沅清带着狼群出去了,还没回来,也许他们在外面找了避雷电的地方。

楚俞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于是,当天晚上,楚俞跑路了。

夜里果然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柏沅清嘴里叼着一只灰毛野兔,和狼群躲在一块大石头下,挤在一团取暖。

野兔是柏沅清打算带回去给楚俞玩的,这段时间楚俞心情不好,不晓得是不是到叛逆期了。

今夜下这么大雨,楚俞独自在家里很可能会害怕。

他的oga天生胆子小,从土里刨出来一条蚯蚓都会一蹦三尺高,看到一朵花花也能戴在脑袋上臭美一天。

一想到楚俞平日里的傻样,柏沅清心情就有些愉悦。

雨整整下了一夜,直到早上六点才慢慢停了。

雨一停,柏沅清立马率领着自己的狼群返程,而此时,楚俞已经翻山越岭,淌河过溪到了百公里开外的地方。

冒着雷雨赶了一个通宵,楚俞身上的毛毛被淋得湿答答,全身上下没一处干净的地方。

这多亏了柏沅清平时训练他的体能,否则他真不能一口气不歇跑这么远。

阳光穿过树叶缝隙渗进了松林,被雨水欺凌了一夜的树林仿佛还在沉睡,只有一只半大的小狗独自走在泥泞小道里。

楚俞找了个光溜溜的石头坐下,开始给自己舔毛毛,洗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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