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吗?——对你来说。”
“千载难逢”
对于他来说完全是一个伪命题,彻达心想,他可以很容易等上一千年的。
而且要是等那么久,海姆达尔肯定会回来,这个小村庄,也不应该是他彻达肩上的责任了。
尽管如此,他还是诱着她往下说:“什么的好机会?”
“不是说了吗!”
她有点埋怨,自己意识不到是在撒娇,“你要趁机拨乱反正。”
“而且,你不打算演那一场吗?”
她说,“当着所有人的面,登场、降临、亲至……随你怎么说!
你可是所有人都在等待的主神!
到时候其他人还不清楚情况,你突然出现,然后——”
她压低的声音里压抑不住的兴奋,“‘我就是海姆达尔!
’——哈哈哈哈,是不是很过瘾?”
过什么瘾?她的戏瘾吗?他虽然心里这样想,可是还是忍不住笑了,算是答应下来。
于是又过一天,一大清早,蒙德兹这不明成分的“一家三口”
,整装待,准备前往萨尔乌斯的听证会。
蒙德兹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他们根本就没有能参加正式场合的衣服。
选票并非邀请函,也没有在上面写明有什么着装要求,可是他们一出门,见着其他同样要去参加听证会的村民,才明白自己的失策。
蒙德兹和高法依格,看来确实已经离群索居很久了。
路上人人衣着光鲜,以家庭为单位走动着。
先生们胸前别着雪白的领巾,浆洗的笔直的西装,人像是装在硬套子里;太太们则几乎人手一把丝绸阳伞,带着长及小臂的蕾丝手套,唯独与短袖之间露出一截肉段晃眼睛;小姐们手上的是镂空骨扇,头大都烫着卷,用夹子别在脑后,像某种流苏的装饰物,和蓄着弯弯小胡子的少爷们交谈着——少爷们之间流行骑马装,可谁也没有真骑马来,长短不一的靴子裹着小腿,并不都好看,也像是小姐们大小不一的卷儿一样。
蒙德兹坐在轮椅上,被高法依格推着往前走,一路看见这些华丽又陌生的景象,心随着轮椅一起,在石子儿路上颠簸。
他上半身穿的还算体面,因为不站起来,下半身是睡裤,不过又罩了一层薄毯,还算凑合——不过他这个年纪了,本也不在乎那些,他在乎的是阿依,正是爱美的年纪!
高法依格身穿着一套长衣长裤的工作服——所谓工作服,属于是旧衣服中的旧衣服,光是袖口那一块,就有数不胜数的磨破痕迹和洗不干净的机油污渍,领口也松垮了,柔软地贴着她天鹅一样纤长又骄傲的脖颈。
没人怀疑,她穿着那件旧衣一定很舒服——唯独只让看见她的人心里不舒服,抱歉,那可不是她的责任。
她浑不在意自己衣着是否简陋,好奇地四处相看,比那些全副武装的太太小姐们要多一分从容,而且正因为衣着简陋,叫人更加把注意力放在她那张漂亮又神气的脸上,比起华服装饰,更叫人嫉妒不已。
至于彻达……更不用担心他了,高法依格身上,还能叫人看出脸和衣服的冲突,在他那里,粗麻布的白衬衫也被纳入了他的气场之内,让人情不自禁地相信,这件衣服是被名手裁缝亲自赋予了那种古拙的气质,而这位陌生的贵族男士带出了另一种落拓的氛围之美。
他经过之处,人人侧目,高法依格亲眼看见,好几位先生少爷,偷偷把掖进裤子里的衬衫下摆拉出来了,只是掖久了之后的那种皱法,和彻达身上衬衫的,到底不是一种皱法……
这还只是在去听证会的路上所闻所见,他们三人因着装与周围人格格不入,因此分外引人注目,吸引过来的目光有好奇,有不屑,一点点的嫉妒酸味又自矜身份……高法依格享受着这一切,一路悠闲漫步,好似走去加冕。
也有人群中小声的议论,不过离不开最近村子里热议的话题——豪森家出走的明塔。
“她是那个……的朋友啊?”
“据说是,想嫁给人家哥哥,为了家产赶走了小姑子……吃相太难看了啊!”
“那她身边那个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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