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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订婚(第1页)

见到姜丽云他们过来,姜瘸子夫妇很高兴,冯易也笑起来:“丽云姐!

()”

今天中午吃什么??()?[()”

姜丽云问。

冯易道:“吃红烧排骨,还有炒青菜和海带骨头汤。”

姜丽云看了眼,发现排骨煮了一锅,看样子是猪脖子上的骨头,还有部分肋骨。

二三十年后,猪肋排的排骨比猪肉更贵,这时候却是反过来的,猪脖子上的排骨那就更便宜了。

海带汤里的骨头是扇骨,上面没有肉,更是没人会买,往往会被卖肉的屠户当搭头送人。

不过排骨价格虽然便宜,红烧之后的味道还是非常好的!

换作以往,吃饭的时候姜丽萍肯定挑肉多的夹,但今天孙金山在,她倒是没这样,反而是冯易挑肉多的给姜丽云夹了一些。

孙金山见状立马跟着学,然后问姜丽云:“丽云,你怎么会懂英语?”

这可是外国人说的话,姜丽云竟然会?

姜丽萍闻言,也立刻看向姜丽云。

之前姜丽云跟王厂长谈合同的样子,真的惊呆了她。

她以为姜丽云在饲料厂的表现已经够好了,结果今天,姜丽云的表现比她在饲料厂的时候的表现更好!

还有英语……她读初中的时候,学校是不教英语的,她压根不会,姜丽云又是怎么学会的?

“我以前在沙发厂的时候,跟人借书学过一些。”

姜丽云道。

她在沙发厂上班那几年,姜丽萍和姜利海都很少回家,他们是不知道她的具体情况的。

“这个要有人教吧?没人教怎么学?”

姜利海问。

姜丽云道:“说英语的话得有人教,单纯认的话,把单词记下来就行了。”

她上辈子很少有跟人进行英文对话的时候,主要是用英文跟人在网上进行交流,所以不太会说,只会写。

当然后世学英语的条件太好了,有各种学习资源可以用,所以她能听懂。

姜利海觉得没人教直接认有点不可思议,但他突然想到了冯易。

冯易的学习速度他是很清楚的,那些课文,冯易读个几遍竟然就会背了!

他妹妹打小就比冯易厉害,学习能力比冯易更强,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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