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一章 穿越(第1页)

晨光熹微,远处田间青青的稻穗,一片连着一片,田野两旁青翠的小草还带着露珠。

天空不时飞过一只麻雀,小村庄伫立在薄薄的晨雾中,时光恬淡,岁月静好。

林清沅端抱着木盆,准备到家门前不远处的池塘边洗衣服。

池塘宽约廿丈,从村头贯穿到村尾,村里人在适当处挖了阶梯,浅水的地方铺上厚重的大块石头,深水处,则搭建一个仅容2到3个人的木桥,便于平日用水。

最宽敞处是村头那处铺石板的近水边,挖的阶梯可供三四个人一起走,阶梯上还铺了鹅卵石,下了阶梯,就见一块连一块的石块铺的十分平整,地势宽阔,平日里经常个妇人约着去那洗衣服顺便也聊聊村里的八卦。

池水清澈透明,池中游鱼来去皆可计数。

靠近池边有颗青梨树,青梨树长在地势较高处,已结满了果子,枝叶繁茂,延伸到池塘上方。

梨树下方附近圈出来的一片地里种着小菜,围着篱笆和破渔网,防止鸡和麻雀将菜给祸祸了。

一整片菜园分成好几个部分,中间留下一条半米小道,方便进出。

菜地里种了许多应节气的菜,西红柿,青辣椒,茄子,韭菜等,这些菜在菜园主人辛勤的拾掇下,长得绿油油,水灵灵。

林清沅到达池边时,池塘边上已经有几位同村的妇人,一边用棒槌槌着衣服,一边笑着小声说些什么,见到清沅过来,纷纷招呼到,其中一年轻妇人道:“清沅这么早就来洗衣服呐,这病可是好全了?往后可得小心咯,这次可把大家伙吓了一跳”

说罢,也不等林清沅回复,拿起手上的棒槌梆梆梆的槌着衣服。

林清沅想了想,认出她是半个月前村尾邹家小儿子刚娶的新媳妇李桂芳,便腼腆笑笑,也不答话,径自找了空地搓着衣服,耳旁梆梆梆的声音不绝于耳,打破了小村庄清晨的宁静。

同时,又因为这梆梆声,显得整个村庄更加宁静,林清沅的思绪也飘向了远方。

林清沅来到这里已经半个月了,根据平日里的观察和不动声色的套话,大致弄清楚了原主的性格和家庭环境,至于其他的,真就是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了。

若不是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这里的口音和自己老家的口音一样,基本的家务活也都会,估计病好的第一天就要露馅。

原本只是以为魂穿到这个特殊的年代,顶多9o后变5o后,反正自己从小父母离异,相继组成自己的家庭,而自己……算了,往事如烟随风飘散。

反正自己可谓是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在哪都无所谓。

有句话不是说得好:天大地方,在哪不是流浪?

穿到这个七十年代,多好,作为学渣的自己又能开始纠结以后考清华还是考北大这个有深度的问题了。

毕业后说不定还能当个人人羡(歧)慕(视)的个体户,做个百万富翁啥的……

咳咳,当然,这纯属是对自己莫名穿越的安慰而已,毕竟现实已经这么艰难,还不能大白天的做做美梦吗?!

林清沅对于自己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一个21世纪的学渣,智商刚刚及格,情商放宫斗剧里顶天活三集,这哪怕是来到七十年代重新开始,不努力学习,也一样是挂科的命。

想变得人见人爱,聪明绝顶,智商情商都爆表,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哪怕有金手指也不能改变先天的不足!

不过谁让自己穿了呢,根据自己十几年看网络小书的经验所得,一般能穿越过去的,无一不是围绕着女主光环,不说金手指,单说这运气,就够自己成就一番大事业。

要是老天开眼,给她配个金手指,随便来个过目不忘,空间啥的,咳咳,不能在想了,不然梦太美舍不得醒!

可就在昨天,她听到一个名字后,所有美梦都碎成了渣渣,这次可是真的扎心了,老铁!

联系到这半个月所了解的人和事,林清沅肯定了一件事,就是这个世界压根就不是自己生活的世界,而是一本书,还特喵是本太监了的书……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看太监文,大概是因为书荒,已经饥不择食了。

亦或着是看了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角色时,太过无聊便耐着性子看了起来。

而自己的角色定位,恶毒女配?

不不不,这恶毒女配可不是谁都有资格当的,毕竟在女主面前一直蹦哒还不领便当,就能看出女配还是非常有资本的,若是棋高一着,说不定就能踹了女主自己翻身当女主了。

至于女二女三?

以自己抢红包从来都是抢2毛钱的运气,女十八都高抬了,摔!

呵呵,嘴上笑嘻嘻,心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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