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拿出来,陆振国又有些犹豫了,这杆笔还是很多年前父亲送他的,陪着他走过了好多年的风风雨雨,对他来说极为珍贵,却没想到,今天将此拿了出来。
();() 此物虽重,但与南冥对老爷子的救命之恩相比,就又算不得什么。
南冥和陈伟各自救了陆老一次,陈伟的救命之恩其实很好报答,大家都身在官场职场,不需多说。
而南冥现在不过是个孩子,怎么感谢南冥却极难思量。
若说一顿饭就将这救命之恩揭过去了,那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心思瞬间转了一遍,陆振国将那钢笔双手送了过去,道:“小冥你现在还是学生吧,那我就送你一杆笔吧。”
南冥看向那笔,愣住了:“这个……我不能要。”
“给你你就拿着。”
陆老道。
陈伟看看那笔,再看看南冥,心道送笔也不错,礼轻情意重,有点寄思在里面。
而且如果送笔不要的话,人家还要寻思更重的礼物,这也不好,便道:“小冥,既然陆书记给你了,你就收着吧。”
“哥,你不懂,这是派克51。”
南冥摇头,“这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陆振国刚想解释一下这笔,想要叮嘱一下,让南冥好好珍惜这杆笔,别轻易就摔坏或者弄丢了,闻言却愣住了。
“你知道?”
陆振国这才真正打量眼前的少年。
帅帅气气的小伙子,有一种异样的清爽与明澈,笑容干净,眼神真诚。
难怪老爷子愿意和这小伙子结交。
“派克51?”
陈伟完全不明白,但他至少知道派克是个大牌子,可能真的挺珍贵的吧。
“谢谢二哥,这笔太珍贵了,我真不能收。”
南冥双手将笔推过去,真心实意道,又转头对陈伟解释道:“哥,这笔至少有五六十年了,这太珍贵了……”
“五六十年?”
陈伟张大嘴巴,看向了那杆笔。
五六十年风风雨雨,留在笔上的,只是那淡淡一层包浆,不被说破的时候,它似乎和路边摊上的钢笔没什么不同。
一把普普通通的旧钢笔而已。
但凝聚其上的,又何止是岁月?
陆振国凝望着南冥,心中突然明白,为什么会有“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的绝唱,为什么会有“宝剑赠英雄”
的情怀。
赠人礼物,对方一口便说出这礼物的珍贵之处时,送礼的人,反而比收礼的人还开心,还高兴。
就算是千里送鹅毛,也要送给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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