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54章(第1页)

但,不论再怎么强悍,哪怕一般的冰刑火刑乃至各种体刑都不看在眼里,却也是万万抵挡不了这种入骨之痛的。

就算忍着一动不动,也只能稍稍少痛那么微不足道的一丁点儿罢了。

而这,也是炽邪第一次用在自己身上的刑。

那天,他先是攻击了敖满等一众人,接着是衔凡殿的守卫,最后是追进殿里的那些人。

最后一次并无交战,而他的阻挠之举确然成立。

加上包庇了一只擅闯天界的妖,种种罪名,一一道来,也是该当受罚。

其实天帝下旨让炽邪自断其刑的时候,有人提出反对,说是这样恐怕会有徇私之嫌。

炽邪在天界人缘不佳,天帝是了解的,也没说什么,只道,旨意既下,说是如何就是如何,概无收回之理。

若说天帝对炽邪,其实未必说得上有多少骨肉亲情,但也绝不是丝毫没有,加上本身就有愧于凤凰,更有愧于这个受了多年冷落的凤子,于是或多或少存了些补偿的心思。

所以这次让炽邪自己给自己掌刑,其实天帝心里是巴不得他徇私的。

可惜天帝没有想到,炽邪并不领他的情,给自己用了「入扣」这样一个酷刑。

由于用刑过程是由他人代为行之,这个消息很快便在天界不胫而走,有人诧异,有人同情,也有人感叹,性情冷酷之人,果然连对自己也是冷酷到底。

一旦施了入扣之刑,不到刑满之日,灵锥就一直留在身体里,片刻不得拿下。

用刑时间有长有短,短则数日,长则可无限延长。

炽邪这次的罪名说轻不轻,说重,却也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刑期便定了三十日,不长不短,够也够了。

今天,就是三十日的最后一日。

在将灵锥钉入人体的时候,因为是用了特定的咒文,只有行刑者才能够取出灵锥,所以入扣施刑时,并不需要将人囚禁在牢房之类的地方,除非是怕人逃跑。

而炽邪是不可能逃跑的,因此并不受囚禁,就一直待在流乌宫中,自己的卧房之内。

直到今天,舜华才第一次前来看望。

进了门,就看见炽邪坐在床榻上,身子微微侧倚着墙壁,一手搭在窗棂之上,面无表情地望着窗外。

外面其实只有寥寥几棵树,几块石头,完全比不上在凡间,那一片壮丽飘香的花林。

舜华走到床边坐下去,看着那张静若平湖的侧脸,彷佛一切都已尘封于湖水之下。

他默然良久,悠悠一声低叹,轻道:「其实以你的性子,总觉得你该是会不顾一切的,哪怕将那个人禁锢起来,打断了腿,也绝不将之从手中放了。

「……」炽邪脸上不见波澜掀动,视线依旧停留窗外,却并不停留于哪一个具体的事物之上。

苍茫的眼,什么也装不进去。

心中,只泛了一阵淡淡嘲弄。

若是别的东西,若要的只是一个人,或许的确可以这样做。

然而,他要的是一颗心,一颗不属于自己的心。

既然注定了无论怎样不择手段也不会属于自己,又何必徒费功夫?就算抓来了,日日对着,也不过是增添无限遗憾。

高傲的心,最害怕便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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