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形容词可以省略了,因为光冰爵一个已经足够把我吓傻了。
我双腿发软
两眼发直,仰天一声哀嚎:“我的魔神啊!
要杀我也别搞这么恐怖的阵势吧!”
嗖!
冰爵从我身边席卷而过,炽热的烈风像一道小型的龙卷风,我和麻衣被卷着滴溜溜转了十
几圈才勉强稳住身子。
昏死!
冰爵拥有这么恐怖的灵力,若是放到灵妖璧下一照,那面魔界甄选公
务员专用的金字招牌是不是会当场爆掉啊?唉?等等!
他没杀我,而是进了逆魂族的领地?
在我发愣的间隙,结界里已经传来轰然崩塌的声音。
烈风席卷火焰的爆燃声,惨叫声,哭喊声
,乃至于婴儿的啼哭在清冷月色下蔓延,但几乎又在声音发出的下一瞬彻底归于沉寂,好像刹那间
万物幻灭,尽数回归虚无。
“冰爵怎么会追来!
我们走的路线这么隐秘!”
我恍然回神,浑身止不住的颤抖,失控般抓住
麻衣的肩头,“麻衣!
麻衣!
是你?”
麻衣轻轻一笑,唇角的笑意带着我从未见过的冰冷残酷:“哼!
他们活该!”
“麻衣!”
我抓住她的肩头狠狠的摇晃着,“他们和你无怨无仇,那些哭着的喊着的……那些
都是生命啊!
你听见没有,还有婴儿的啼哭声!”
“他们是刺杀仙王太子又绑架你的刺客!”
麻衣理直气壮的答道,“逆魂族是仙魔通婚的后代
,本来就是低贱下作的种族,该当被诛灭!”
“你!”
我话才说了一半,冰爵已经拖着浑身是血的巫祈飞了出来。
我心头一颤,飞快的赶了
过去,却被冰爵拦住,冷冷的说道:“真不过瘾!
警察同志,如果我说这是一款休闲治愈系游戏,你们信吗?...
夏晓意外重生到六十年代,成为了生产队的一枚小知青。因缘得了个空间,灵泉玉水,养鸡种菜,却不敢用。现下人人面黄饥瘦,她若把自己养成白富美,不得作死。夏晓仰天长叹,这真是另人心酸的惊喜啊s已有完本书...
所谓虐渣一时爽,事后火葬场,身为他人人生路上的绊脚石,炮灰总是徜徉在火葬场中不可自拔。无忧身为炮灰却是个虐渣小能手,虐遍天下无敌手,让主角们痛哭流涕叫爸爸。渣渣们,爸爸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