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在家还好,它们会黏在陈凌跟前,陈凌一不在家,王素素根本管不住。
说到底,最开始还是六妮儿那帮子小娃娃给带到外边玩了两次,就跟村里其他狗混熟了。
王素素在旁边继续编着药篓子,笑看着这一幕,过了会,颇为疑惑的道:
“这黄鼠狼按理讲,一般都是晚上出现的啊,现在怎么大白天也敢冒头了。”
山村里养狗的很多,一般白天黄鼠狼不敢出来。
都是夜里等大多数狗睡了,才敢悄悄地摸进家门,偷两只鸡鸭什么的。
“估摸着是今天咱们这边的人都去给二柱干活去了,黄鼠狼见家里没什么人,这才敢出来活动的吧。”
陈凌猜测道。
王素素点点头,觉得有道理。
随后道:“说起黄鼠狼,昨天五叔给留下的那只被黄鼠狼咬死的鸡还没吃呢,今天咱们收拾了吧,天气越来越暖和,别放坏了。”
“行,你先把馒头蒸上吧。”
陈凌应了声,看了看时间,正好也十一点了。
就把鸡拿出来,烧开水褪了毛,内脏和鸡屁股去了,喂给两只小狗,然后往掏空的鸡肚子里放上葱姜、蘑菇、香菇,以及洞天的大枣和莲子等东西。
最后又去洞天扯了两片荷叶出来,把鸡身刷好油裹上,又在外边抹匀了黏土封住。
等木柴火旺盛起来后,陈凌放进去,做了个荷叶叫花鸡。
一般人家做这个,需要风干和腌制,工序有点多,挺浪费时间的。
陈凌仗着有洞天傍身,做的就很简单。
但做出来味道依然相当棒,不仅闻着香,而且看起来金黄酥脆,极其勾人食欲。
陈凌忍不住尝了一块,鸡肉果然酥香鲜美,且饱含着大枣的清甜和浓郁的荷叶清香,一同在味蕾绽放开,让人恨不得把舌头吞下去。
“素素,开饭了,快出来吃饭。”
刚才王素素一直在房间蒸馒头,现在才刚出锅,正在往外捡。
听到陈凌的喊她,就忙应了声,端着一篮子馒头走了出来。
“哇,好香啊,这次的香味跟以前有些不太一样……”
“阿凌你这是做的是什么鸡呀?”
王素素一走出来,就闻到了这股蕴含特殊清香的鸡肉香味,顿时被勾的直咽口水。
走到桌前把馒头放下,就捏起一根鸡爪送到嘴里尝了尝。
“烤的叫花鸡啊。”
“我放了特殊调料的,你快多吃点肉,别老啃鸡爪子。”
陈凌叮嘱一句,递过去一个鸡大腿。
王素素喜欢吃鸡爪、鸡翅、鸡脖子,还有鸡脑袋,每次家里吃鸡的时候,鸡正经有肉的地方先不吃,专挑这几个位置下手。
“你先吃嘛,等我先把鸡爪吃完的。”
王素素啃着鸡爪,含糊不清的道。
陈凌看她两手捧着鸡爪,跟个小仓鼠似的啃着,实在想不通这些玩意到底有啥好吃的。
哪里有大块吃肉来的痛快啊。
...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来到这世界一千年的季平安倦了,他曾踏过山巅,也曾坠落低谷,做过天下第一,历经红尘两世,他以为这人间在自己面前再无秘密可言,只想在大周国师的位子上悄无声息死去。寿命将尽时却突然发现,这世界好像哪里不对劲十年后,活出第三世的季平安携着一纸举荐信,回到了他一手缔造的钦天监,成为了一名小小星官。他决定在夏末初秋的某个夜晚,踏上观星台,看清世界的真相。但摆在面前的当务之急是入门口诀是什么来着?唉,国师大人真不想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