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刚好看见一辆货车开进来,停在路肩。
车厢上画着一只跑动中的橘色狗。
车门被推开,男人矫捷地跳下来,戴着帽子看不清楚脸孔,刘海被压得低低的。
男人走来,我下意识地退后,心想也许他是走回公司。
但男人的确是朝我走来,双手插在口袋里,三步并两步地跑过来,脱下帽子,「喂!
」
脸颊有一道污痕的阿密扯下手套,才用半天已经很脏了,「你在这干嘛?找我有事?」
我歪歪嘴角,说不出只是来接他回家。
你想我怎样?这是我第一次有同居人啊,总觉得……要负些责任?
「……闲来没事来看看你有没有谋杀同事之类的,我是良好公民。
」
末了,还要很无所谓地耸耸肩。
阿密挑起一道眉,抬眼看看我,「放心,我的第一目标是你,你可以先担心自己。
」
「谢了。
我早知道会是这样。
」
他将手套都脱了下来,举高向同事挥一挥。
倚着货车抽烟的男人们看过来,扬手大吼:「辛苦了!
小子你蛮有用的,明天见!
」
我目瞪口呆,这个男人竟然也会跟同事相处融洽!
老实说,我以为他试工不过几天就会被踹走了,毕竟他性格乖戾孤僻又暴力,还是同性恋——好吧,也许这满是男人的工作环境很合他的心意,所以他决定要留在天堂。
我只能开始为他的所有同事祈祷了,阿密的力气对比起三月算很惊人,空手掐死人也不是问题,我领教过。
我们并肩走回家。
阿密解开上衣的钮扣,里头穿的t恤有汗印子,在在显示主人有多勤苦辛劳。
然后他把两袖绑在腰间,弯起手肘看着新添的伤痕,多是被家具的边角刮伤的,一道又一道的粉红。
这个男人似乎没有干净的一天,无论是绘画还是工作,他的手适合脏兮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