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71章(第1页)

老王夫妇年纪已经大了,早年困苦生活的痕迹烙在了身体上,不但显老,而且带来了诸多病痛。

幸得二妮两口子现在比较宽裕,也颇照顾他们。

但是,吃苦惯了的人,对这种照顾固然欣慰,却总免不了心痛钱。

二妮他们给的钱全都攒起来,给的吃的,不放到腐坏不舍得入口。

就连买给他们的药,也不到忍不下去不肯用。

照理来说,应该算是窘迫的。

可是,他们很快活,虽然老王和刘勇聊天的时候一声声咳嗽,虽然老王媳妇那天甚至因为腰疼起不了床,但是,那间房子里还是充满了快活。

当然,刘勇一点都不傻,他清楚地知道,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他一定会不甘心。

并且,一定还会有许多许多的烦恼。

且,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那么他的大宝小宝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

可是,明白归明白,那户人家还是让他舒适。

如今已在去国离乡的路上,他一点也不后悔。

他很明白他将要去的是什么地方,他也很明白自己——一句英文也不会,在那里,大概是一点谋生技能也没有吧。

年轻的时候还有力气,在上海,还能照管米店。

虽然并不指望那米店养家,但多少也在赚钱。

不论那数字和他的生活比起来多么微不足道,但看着盈利的时候,他还是快活的。

如今,去到一个连话也不会说的地方,他能做些什么呢?虽然,若莲并不会指望他做些什么,可是……呵……

这些想法永远不会浮在刘勇的脸上,他将其埋在心底很深很深的地方,就算是夜深人静,若莲和孩子们都熟睡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不曾泄露一丝一毫。

不,不是担心若莲等人的反应,而是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这些想法有些贪婪了。

是的,贪婪,不满足。

要知道,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多少象他一样出身的蚁民横死街头,连声叹息也无。

连往水里投块小石子的动静也没有。

活着,已经很好。

更何况,他的这种活,不但可以算得上求仁得仁,事实上,命运给出的早已超过了预期。

只是,凝望着大宝小宝安详睡着的面孔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还没有过世的某些好光景。

他想起了有一年丰收,他同父亲站在麦地边,看那一层一层的麦浪,金色的,在风里起伏,延伸到天边。

那时他还很小吧,比大宝小宝还要小得多,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当时好快活,好快活。

从香港到美国,不过十余小时的飞行时间,如果坐船,则差不多要一个月。

小凤仙毫不犹豫地就订了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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