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像一只炸了毛的猫。
李清心里好笑地想着,面上作出一副松了一口气的模样,笑道:“那就好,大明星,不谈恋爱的话你这个人还是挺不错的,率真仗义,那我明天去你们公司找你,先谢谢你了。”
梁辰怒道:“你滚啊,自己去找录音棚吧!”
刘以晴精于世故,自然明白李清是在跟她表态,所以及时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怎么又吵起来了。
清子,你明天直接来公司吧,不过咱们交情归交情,借用公司的设备和人力,该算的帐还是要算的。”
“当然。”
李清笑道,“你们已经是帮了我很大的忙了,待会儿结束我请你们吃饭,地儿你们随便挑。”
“谁要吃你的饭!”
梁辰小声嘟囔着,“自恋狂!”
刘以晴和李清都听到了,只是相视一笑,都没在意。
李清重新煮了一泡茶。
刘以晴却起了个新话头:“清子,我看了你的歌,好像都是民谣?”
“对。”
李清点点头,“我比较偏爱这一口。”
他给两人倒了茶,这才抬头对刘以晴笑了笑:“说出来你或许会笑,我曾经很多次幻想过流浪的生活,一个人,一把吉他,浪迹天涯。”
刘以晴摇摇头:“其实大部分人内心都或多或少产生过这样的想法,只不过真正可以从生活中把那种情绪提炼出来,变成触动人心的歌,却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这是很浪漫的事,或者说,很酷!”
李清看着刘以晴比的大拇指,哈哈笑起来,他抬手请了茶,眼神里却有些落寞。
因为他知道,刘以晴说的没错,这么酷的事,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
他举起杯子,热气熏着他的眼,他恍惚间好像触碰到了另一个世界里那些孤独而浪漫的人的灵魂。
梁辰觉得李清实在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前一刻他还潇洒随性,下一秒却变得孤独感伤,好像个神经病。
而刘以晴在这个圈子里混的久了,自然明白这几乎就是他们这类人的通病。
不过她来不及感慨,因为就像穆总说的那样,长得好看,有才华,还有故事,这种人对梁辰这种感情上还是一张白纸的小姑娘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她已经注意到梁辰那被矜持压着的好奇。
这可不是好事。
刘以晴心里嘀咕了一句,问道:“清子,民谣你能写,流行也可以吧?”
“嗯?”
李清闻言愣了一下,翻腾的心绪瞬间收敛,他看了一眼梁辰,开口道,“能写倒是能写,您是想?”
梁辰也反应了过来:“晴姐,你是想跟他邀歌?”
“嗯。”
刘以晴点点头,“清子,虽然咱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是挺投缘的,我就不跟你见外了。
我家梁辰的新专辑已经拖了很久了,一直没收到满意的歌,如果你手里有适合梁辰的作品,可不可以帮帮忙,价钱不是问题。”
梁辰其实内心也曾经萌生过跟李清邀歌的想法,所以虽然刚刚还很生气,但是刘以晴提出来之后,她也没有反对,而是拿一双大眼睛看了过去。
李清看了看梁辰,笑道:“歌不是问题,如果你们想,我甚至可以为她量身打造,不过……”
刘以晴眼睛一亮:“不过什么?清子,有什么条件你尽管说。”
李清笑道:“不过,我很贵啊。”
“我还以为是什么呢!”
梁辰没等刘以晴说话就已经摆了摆手,“钱不是问题。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