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身高大约在1米65左右,皮肤黝黑,脸颊消瘦。
眼睛不大,眸子却很亮。
叶欢知道他,是跟她们同一批下乡来的知青,叫做陈广坤。
这人平日里独来独往,很少跟人打交道。
叶欢也从没跟他说过话。
因为她以前是不这人的,觉得这人长的很丑。
但是没想到今日他主动过来询问她关心她,叶欢心里一暖。
特别是在这种举目无亲无人帮助的时候,就算是陌生人不经意的一个善举,就能让人记怀一辈子。
此时的叶欢就是如此。
她甚至觉得,这人也不算很丑,甚至还有种独特的帅气。
就莫名的想要依赖他。
“我脚受伤了,你能帮我打一桶水吗?”
她尽量声音显得娇滴滴,学着黄红红对付男人的那一套。
毕竟她虽然没有黄红红好,但是模样还算得上清秀。
陈广坤了眼叶欢露在外面的膝盖,目光闪动。
随即别开眼睛,拿起打翻在地上的水桶到井边打了一桶水上来。
他没有多余的话,问叶欢,“你还能走吗?需要我扶你吗?”
叶欢摇了摇头,有些吃力的爬了起来。
“谢谢你啊!
我自己可以走。”
叶欢心里可是门清的。
这个年代对女子不太友好。
若是被坏了名声,那她就嫁不了好人家了。
陈广坤目光闪动,没有多说什么,拎着水桶就朝着知青宿舍走去。
叶欢跟在他身后比较远的一段距离。
着男人瘦削的身形,有些可惜。
若是他再高些,再壮些就好了。
只是身高是硬伤,除非他回炉重造,否则是不可能再长高了。
叶欢到了知青宿舍,陈广坤提着的那桶水已经放在了她的锅边。
而陈广坤也回了男生宿舍。
叶欢路过男生宿舍的时候,朝着里面撇了一眼。
就到陈广坤在脱衣裳。
又赶紧将目光收了回来。
突然之前阴郁的心情变得大好。
叶欢觉得也没那么累了。
就连大热天做饭也成了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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