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哥可真好啊!
“打算出门走走,要一起吗?”
今天天气不错,何四箫穿了件镶黑色短貂毛的深蓝素锦薄棉袍,没有搭氅衣,黑色素腰带上只挂了一块白玉挂饰,本来就身得肩宽腿长高大挺拔,这样一身素色更显得人风姿挺秀,甚至有一股军人的冷冽味道。
“好啊!”
沈槐之眼睛一亮,最喜欢逛街了!沈槐之以前听过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要想了解一个城市,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逛逛这个城市的菜市场。
这句很citywalk的宣传语放在一个古代朝代也是十分适用的,去逛逛宣城最热闹的集市,就能知道天境年间的祝朝的首都时兴吃些什么用些什么,什么价位的商品卖得最好就最能反映出这个时代平民百姓的口袋里到底有多少可以花的银两。
“我特别喜欢逛集市,可以看到许多不曾看到过的东西。”
沈槐之沐浴着深冬难得的太阳眉眼弯弯。
“是么。”
“嗯,集市可以看到百姓们最真实的生活情况。”
“在摘花楼里看不到吗?”
沈槐之瞥了何四箫一眼:“四哥现在也开始笑话我啊,摘花楼这样纸醉金迷的地方,只适合用来交换利益或者打探情报。”
何四箫心中一紧。
“哈哈哈哈,”
沈槐之以为四哥误会自己在内涵摘花楼的第一次见面,连忙挽起何四箫的胳膊亲亲密密地说道,“但是我四哥不一样啊,我四哥是要去摘花楼做生意的呢!”
“你这样挽着别的男人,不怕宁将军有意见么?”
何四箫虽然没有抽出胳膊,但说出来的话近乎都可以原地变成冰块出来砸人了。
“不怕啊,我和宁将军是纯洁的战友关系,不影响我交友的。”
沈槐之抱着何四箫的胳膊满脸好奇地东张西望。
何四箫任他抱着自己的胳膊,没有说话,淡冰似的眼眸闪烁着明暗不定的光。
纯洁?柔韧的手指,白软的皮肤,滚烫的舌尖,颤抖的睫毛,诱人的喘息,模糊不清的低吟,红成一片的脖颈还有坚硬的触感……纯洁?
“哎?这是什么?”
何四箫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感觉自己的胳膊倏然一空,。
那只小狐狸已经冲进了围满孩子的小摊前。
站在何四箫的视角看过去,那就是一个本来被孩子们团团围住的吹儿小摊,突然横空杀进去一个超龄儿童,然后不知道这个超龄儿童说了句什么,摊主和小孩儿们全都开心得起哄了起来,最终以摊主赠送了一个作为结束。
“呐,送给你好不好?”
沈槐之把一个黄澄澄散发着蜜糖香气的递到何四箫面前,“是个酒葫芦,我特意要求老板做的呢。”
仔细看的话,那个酒葫芦的大肚子上还有一个糖丝拉出来的“何”
字。
“你该不会又给在场的孩子们全都送了吧?”
这家伙花起钱来真的是毫不手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