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70章(第1页)

“……我同魍魉做了交易,你不知道吧?”

他吃吃的笑,声线令人毛骨悚然的寒,一双温情四溢的明眸熠熠生辉,他捉住少年已经停止淌血的手指,挨个吻了一遍,意犹未尽道,“你这么美,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魍魉与鬼不同,最爱人心底坑脏的思想和欲望,越是黑暗,就越是能得到它们的垂青。

他不觉得自己脏,他不过是借由它们的力量来达成自己的愿望而已,所以他同意出卖自己的灵魂,来换取隅殷色的永生。

他那么美,不应当因死亡和沦入无间地狱,更不应该投身轮回,下一世他们是否能够遇见?这是多么残忍的猜忌,他不能,断不能容许有这样的可能发生,所以不如由他亲自结束他的生命,然后用一些美妙的方式,令他获得永生。

待到自己死去后,二人还能纵横阴间做一对快活侣……

他一想到这些便觉热血沸腾,双目灼灼发光,剔骨刀轻快的割破了少年的右手腕间的动脉,因为早先割破过手指,少年体内的血液早已流失过多,后来被他用冰冻住了伤口,虽然还是嫌血收藏的太少,不过再那样流下去,只怕这美丽的身躯就会成为枯槁的干尸。

怎么可以……

他割破少年的手腕,用剔骨刀另一端钝重的手柄用力砸碎少年的腕骨,再反过来,将碎裂的骨骼轻轻剔掉,粗略的缝合经脉和外部肌肤。

做好这一切后,那手腕看上去似乎没什么差别,不过只有他知道,他已经取出了自己需要的脆骨。

将骨头同心脏放在一起,点上一只红烛,取一滴烛泪滴入盛满少年鲜血的金钵里,男子抬刀利落的切开自己左手腕,将炙热的血液也滴进钵内,融成一体。

想了想,伸手向袖内掏去,掏出一枚哑锁。

说是哑锁,也只是铃铛因为年代久远的缘故而早已不再动听,锁面锈迹斑驳,古朴的图腾,沧桑的韵意:喜上眉梢,长命百岁。

锁身两边各缀有海棠瓣纹样,做工万分精致,只是因了年代久远的缘故而显得有些古旧,被光一照,隐隐的透出几分诡异感。

隅枕书将那锁连同少年的心脏、腕骨一同丢进二人血水里,用沾了荒坟里死人枯灰的银筷子小心搅动,直至三件物品尽数被血水淹没。

约莫小半个时辰过去,方才将东西一样样捞上来。

先是腕骨,被血洗后,愈发洁白如玉,十分之美妙。

隅枕书笑道:“腕骨万古,万古长存。”

起手再捞下一件,长命锁,捞出一晃,叮泠作响,声脆入土初。

他眯起眼又道:“长生一梦,百岁难醒。”

捞心脏时,他丢了器皿,竟挽起袖子亲手去捧,从血水里以视如珍宝的姿态捧出来,捧在手心,那心脏噗通噗通,鲜活如昨。

隅枕书眼底万光如日,咧嘴一笑:“我的小殷色,就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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