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33章(第2页)

轻轻捏了一下文康的手。

感受到那只手上的温暖,文康暂时收了可以杀人的眼刀,既不明媚也不忧伤的四十五度望天,鼻孔里哼出一股冻死人的冷气。

“哎呀!”

只顾着在情敌面前摆出我不屑一顾鄙视你的望天造型了,没顾上脚下,文康隆重踩上奇味扑鼻狗屎一泡。

林凤抿嘴一笑,很含蓄又不失礼貌,文康却觉得那笑得无比奸诈无比小人得志无比幸灾乐祸,再用眼刀狠剜了对方一眼,扯片草叶擦擦。

真衰!

文康心里哀叹,转眼又给自己打气,老子就是衰,也是衰界的老大,衰神加衰霸。

幸好,球员有专用大巴可坐,少华没有坐林凤的车,和其他人坐在一起,文康紧紧挨着他,心情从凄风苦雨电闪雷鸣变得阳光灿烂春风拂面。

“别挤了,快把我挤成肉排了,你不嫌热。”

少华抱怨,这家伙这么大的车厢,非要来挤他。

“我不热,你就算是肉排也是最美味的肉排。”

文康咽口水。

想起少华经常吟一首被称为诗歌的东东,就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这算什么诗呀,什么叫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既然站在面前了,爱了就直说好了,说出来会死啊,大不了脑门上被凿一暴栗,疼一下也死不了人的。

说这话的人一定没有象他一样经历过求爱不得生离死别寻爱千年的痛苦。

如果象他一样经历过那么多的痛苦无奈,当上天再次降临机会时,他一定会站在他面前大声说我爱你,被凿一暴栗也认了,对方不接受就一直说下去,还不接受就直接叼窝里牢牢守着。

所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你天天站在我面前,我却不能吃掉你。

这次赢了比赛小华一定很高兴,高兴会喝很多酒庆祝,喝很多酒他就会脑袋发晕,判断力下降,很好哄,这就意味着可以吃掉,味道一定美呆呆,想想就要流一地口水。

哈哈哈……

“你笑得这么奸诈在打什么鬼主意?”

少华审视着他。

“我发誓我没有想鬼主意,我在想一件神圣的事。”

文康神情无比郑重,“我一定想办法让你赢得比赛。”

其实怎样赢得比赛他也不知道,可是眼看少华一副逼供的样子瞪着他,当然不能说我在想怎么吃掉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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