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到自己很早以前就跟自己说过,爱是最没有用的东西。
他在路心宝的心里从来不是唯一,路心宝给他的永远是平摊的爱,江齐霄不想要。
江齐霄发现自己的情绪跟理智被路心宝影响至此,他不应该被一个路心宝影响成这个模样。
跟路心宝幼稚无能的恋爱游戏应该早该玩腻。
江齐霄就是这样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的人。
只有不动心,只有不说喜欢,才可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他手指上的戒指被体温温热着,他抬起头,目光平视着沈凌敏:“那你要什么?”
“我啊?”
沈凌敏轻笑了一下,她本来就是浓颜,笑容笑起来像是条美艳的蛇,“我爸想把家产给他儿子,不愿意给我,明明我比我那傻弟弟聪明这么多,这家产给他不是拿给他败吗?他不给我我不就只好自己抢了,你要你家的家产,我当然是也要我家的家产咯。
“
沈凌敏简单地聊完这一切就轻轻松松地站起身,她拿起桌子上的手包,说道:
“我们装一装就行,你应该也是这样想的吧?各自拿到想要的再装几年之后就在媒体面前说感情不合和平分手,毕竟我也不想给你生个孩子,多麻烦。”
“领不领证什么的另外再说吧,财产公证什么的也有些麻烦。”
“你要是没什么意见的话,我就让人放我准备好的新闻了。”
江齐霄缓缓地抽着烟,说道:“放吧。”
他多想看看路心宝后悔的脸。
心灰意冷
路心宝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好多天,他的床上铺满了一本一本厚厚的本子,从幼稚的动画本子,再到简单的黑白笔记本。
一本又一本摊开凌乱无序地倒在身,从他握着笔学会写字开始,他就开始每天写日记。
这几天的时间里,路心宝把自己从小到大的日记看了一遍,从夹着拼音歪歪扭扭的字体,到现在流畅漂亮的字,是他从小到大的成长痕迹,也是他一步一步喜欢上江齐霄的所有过程。
2005年9月1日。
爸爸暑假接我过来之后我吃了好多好多我没有吃过的东西,今天还带我去了新学校,午饭有好多可以自己选,新学校好漂亮我好喜欢。
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新同桌,他也很漂亮!
明天我要带我喜欢的零食过去分给他!
我想跟他交朋友!
五岁的路心宝从一个普通的乡镇里转学过来到这个幼儿园。
他那时候被爷爷奶奶带着,天天在外面野,把自己晒得有些黑。
镇上的很多小孩邋里邋遢,裤子都露着屁股蛋,他已经是镇上最漂亮干净的小孩。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胡莱先生,当今足坛像您这样只会进球的前锋生存空间越来越狭窄但尽管如此,您还是取得了耀眼的成就,请问您的成功秘诀是什么呢?在一个冬日的午后,胡莱向来自全世界的记者们展示他刚刚获得的至高荣誉,有记者向他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记者们投来的目光,胡莱的思绪却回到了中学时的那个下午,他孤独的站在球场旁边看其他同学踢比赛,他们不让他上场,觉得他是来捣乱的。他还想到了教练板着脸对他说的话胡莱,如果你不能付出十倍于别人的努力,你的天赋就只是毫无价值的石头而已。以及一个不屑的声音现代足球对中锋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全面,你只会射门有什么用呢?最后他的思绪定格于那时,夜幕已在东方的天空中若隐若现,在周边长满了荒草的废弃空地中央,有个女孩子很认真地对他说胡莱,你其实是有天赋的,而且是很厉害的天赋!因为你知道球门在哪里!胡莱盯着女孩子的眼睛,从那双眼眸中看到了身后的夕阳。阳光映在瞳孔中,流动着,燃烧着,凝成一道光环,仿佛要把自己也融化在这光芒中一样。收回思绪的胡莱重新回到了这个暖和的冬日午后,面对兴致勃勃的记者们,他微微一笑因为我知道,球门就在那里。...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