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
在教廷的这大半年他过得太好,都快忘记了战争有多么残酷了。
但十几年的心理阴影不是那么容易被抹去的,只一瞬,那些被刻意遗忘的记忆再次翻涌。
炮火纷飞的街道,饿得皮包骨头的人们,以及乱世下斑驳的人性。
“一定要去吗”
赫尔斯声音有些紧,他不想让斯狄安经历自己受过的苦难。
斯狄安轻轻“嗯”
了一声,“赫尔斯,我是教廷的圣子。”
即使成神路断,他依旧是神明在人间的使者。
光明神宅心仁厚,肯定是不愿意到人类一直经受战争的痛苦。
而作为神明的使者,斯狄安享受了世人的供奉,自是不能置身事外。
“可”
赫尔斯不服,“可他们明明也没有多尊敬你。”
乱世之中连活着都困难,又怎么会有人有那么多闲心去奉献信仰。
只不过是因为教廷势大,他们不得不做出那副恭敬顺从的模样罢了。
“赫尔斯。”
斯狄安有些无奈,“我知道你是在担心我。”
“但就算不是教廷圣子,我也是个人类啊。”
血族天生冷血无情,而人类又恰好是他们的食谱。
没有那个猎杀者会对自己的猎物心有慈悲。
“乖乖在教廷等我。”
斯狄安再次摸了摸赫尔斯的脑袋,养了大半年,赫尔斯原本干枯毛躁的头发顺滑了不少,毛茸茸的,像只小狗,“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不。”
赫尔斯摇头,“我不要在教廷。”
帐篷里只有一盏光芒微弱的煤油灯,两人的影子在帐篷边成型,像两汪深不见底的泉水。
“斯狄安,带我一起。”
–
人类与血族的交界处在萨希帝国。
这座已经屹立了好几百年的国家如今却成了一片焦土,目光所及之处,处处弥漫着硝烟。
赫尔斯最后还是跟着斯狄安来到了战场。
尽管斯狄安强调过很多次,此行是同血族交手,比赫尔斯前十几年颠沛流离的生活还要危险。
“你不怕死吗”
斯狄安没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