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歹也会吃醋的吧!
她垂下眼眸,没有看我,但语气很是坚定。
“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你的未来。
李浩,我不但要你活着,还希望你有能力与我比肩。”
“答应我,好好照顾自己,努力成长。”
说完这句话后,她突然之间消失在眼前,只留给我了最后一句话。
“想要做我白芸汐的男人,这是对你的考验,李浩,希望终有一日,你能有资格站在我身边,未来咱们顶峰再见!”
她走了,带着我浓浓的不舍和哀愁,消失在我的世界里。
我看着手腕上一动不动的白蛇手环,似乎只有看到这个,才不会觉得这是梦一场。
天亮的时候,我煮了一顿十分丰盛的早饭,我妈虽然欢喜的和我一起共进早餐。
微光里,我看着她有些苍白的鬓,心里有十万分的不舍。
但为了治好我爸的伤,末了那充满希望的末来,我还是艰难的把离开的想法,和母亲聊了起来。
她默默地嚼着一颗米饭,反反复复地嚼了一千多下,这才对我道:“浩儿,你长大了,是该出去闯闯了。”
“你也不要担心我们两个,这山里面的菜地,再过些日子就能吃了,还有很多的野菜,你只管放心的离去便是。”
我什么也没再说,只是把脸搭在她的膝盖处,感受着独属妈妈的温暖。
我把我爷留下来的那些钱财,取出来十万块给她,以备不时之需。
同时也让她尽力远离村子里面的那些人,那些人现在都已经变得丧心病狂,再不是从前善良的人。
这个地方的风水,被人改动过,早已经变成了穷山恶水,专出刁鬼邪神的格局。
只有找到布阵之人,将其杀死,才能破了这一地风水。
我妈对于十万块自然是震惊不已,但她很谨慎,并没有多问,而是默不作声地将钱收下。
我十分不放心,但最终还是挥泪离去。
留下没有意义,只有出去才能破局,人生就是这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不过,在离开前,我还要带走一个人。
那人现在是我的眼中钉,肉中刺,不将其弄死的话,将会成为我的心腹大患。
我一路潜伏回村子,正好见到李仁先,打扮得神采翼翼地从家中出来。
他的样子令我大吃一惊,早已经没有了之前中毒虚弱的样子,健康得令人刺目。
看来,也是一个有奇遇的人。
我一路尾随在他的身后,看着他游刃有余地周旋于各色人之中。
仗着包里有些小钱,他在村子里面现在的声望很高,是个人见到他都得点头哈腰以示尊敬。
此人在村子里面浪迹了一圈后,却是往集市上行去。
从我们村到集市这条路,大约有半个小时的脚程。
周围都是野草灌木,偶尔还能看到无主荒坟藏匿其中。
乡下人经常走这一条路,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是让我意外的是,李仁先行走到一半后,转头就拐进了一旁的荒草里。
那里有一条人为踩踏出来的小径,一直往里面曲曲拐拐的延伸,在其尽头,有一个很小的庙宇出现。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般精致的庙宇,在这穷山沟里,没见到什么好房子,这庙宇比那地主老财修建的豪宅还要好上三分。
雕梁画栋,彩漆绘制,屋瓦也是亮人的琉璃,实乃人间一等一的好宅子。
但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这庙宇太小,小的只能容下一只幼兔寄居其间。
而且,其房门是黑色的,上面的牌子也是同款黑色,写着三个龙飞凤舞的繁体字——阴神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