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看出了随歌的疑虑,男生突然扯了扯笑,像是自嘲又带着不甘道:“疼也得忍着,要怪就怪恋爱的时候太冲动,把前女友的名字纹了上去,还是在这种显眼的地方。
现在人家要结婚了,我还带着这纹身算什么,再说了,我以后总归也是要结婚的,未来女朋友看见了不好。”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面前人是在嘲弄着自己的不堪,可随歌却觉得跟着不好受了起来。
想起来,她还欠了那人的一个纹身。
她庆幸分别时她没冲动地真的随那人的愿纹上那个“随”
字,若是真的纹了,这个时候,他兴许是会像眼前的男生这般又恨又后悔,甚至还要深些。
可男生的最后一句话却终是戳到了她的心窝子,她不爱听这话,可又不得不去承认,那也是必然的。
覃朝往后的日子里总是也会找到另一个“人”
,唯一不一样的大概就是他不用去受着那洗掉纹身的痛。
已经过去四年的时间了,随歌还是时不时地会被勾起来和那人有关的事情,仿佛像是刻在她记忆里最牢固的回忆,忘不得。
随歌没再继续问些什么,只是对着男生说了句别动,便开始做起了清洁工作。
激光是最快捷和有效的去纹身方法,伴随着激光掠过手指上的纹身,穿透过薄薄的皮肤表面直至到达深层。
一阵滋滋的声音没维持多久,色素颗粒逐渐被击碎,手指上颜色也消失不见。
就像是再美好的回忆和痛恨伴随着也一并毫不犹豫地被抛去,剩下的只是经久的刺疼和红肿。
甚至不过两周,红肿也会消退,一切回到原来的样子,这段经历再也不会被提起。
在激光去除的过程中,面前的男生一直盯着自己的手指,亲眼见着那字一点一点被消除,却在最后快要结束的时候扭过去了头,眼角微泛起的红意不小心被随歌看了去。
她自然不会真的去以为仅仅是因为疼痛难忍而让他这般。
“你们做这行的应该见多了我这种的,是挺可笑的吧。”
男生忽然张口笑道。
恋爱的时候情侣两人甜蜜地纹了自以为很有意义的象征,可等到了散伙的时候,一个人来洗纹身的时候就又是如此狼狈和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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