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朝恨极了,痛恨自己太信任随歌的话,心脏像是被生生地撕裂开了,直入进了尖锐的刀淌血。
失魂落魄地走出了店门,灌入的冷风像是没有感觉般,雨水渗着发丝滑下了脸上,却没了人拿着毛巾给他擦。
覃朝站定脚步,看着眼前的“焕生”
,紧闭的门像是无声地嘲笑,他可真惨,又愚蠢,蠢到随歌会不告而别的原因他都不知道。
他下意识地想他做错了什么事,他犯错了?所以随歌不要他了。
可是他想了好久,也没想出来他到底做了什么错事。
随歌走了,他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可随歌真的走了啊,他的阿随不会看着他淋着雨而不去心疼他。
怪他,他弄丢了红绳,那是和他的阿随一对儿的红绳。
那个下雨天,她明明说过她不会丢了他,云城是她喜欢的地方,她说过要一辈子待在这儿,可为什么她还是走了,她丢下了他,没有帮他纹上那个他念叨着的“随”
字,也没等到他说的要娶她的那一天。
无助的感觉席卷而来,他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关于随歌的一切他还没有完全知道,怎么就能这么不要他了。
意气风发的人就那么颓然地缱绻着身体靠坐在紧闭的店门前,像是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又倔强又让人心疼,明知道没希望,依旧电话一遍一遍地拨打着那个号码,终是等不来回应。
永安胡同里有着他爱的人,那个人喜欢这里,他才更喜欢这里。
若不是“焕生”
还在,覃朝大概会觉得,他是过分幸运地做了一场美梦,以至于恨不得能在这场梦里永远地睡下去。
四年他大概也是有恨意的吧京市的气候不似云城那般常年温和,四季温度极为不稳。
步入初春,和煦的太阳少了吝啬地冒了出来,可仿佛冬日里那阵寒气还是留恋地不舍得走,气温照旧还是冷意凛凛。
随歌来京市四年,每一年到这个时候总还是有些不习惯,她不是个能抗冻的人,四年前决定离开云城的时候,京市不该是她最好的选择。
可那时候,她还是义无反顾地来到了这个城市,还在这个胡同里继续开了家营生的纹身店。
这四年里,向伟峰不是没来继续找过她,无外乎就是威胁要钱,那人骨子里的贪婪和惰性终究是改不了。
起初她兴许还想着抵抗,可她又能做些什么,向伟峰照旧是她名义上的父亲,车祸的罪他受过了,和警察说他逼死母亲?她又没证据,旁人估计会以为是她有病胡扯,时间久了慢慢也没了这个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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