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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功夫再高也怕菜刀(第2页)

();()  搞斩首战能威吓鞑子上位者,但他们皇帝若不搞亲征,你杀他再多的大将,也莫奈其何。

穿越众都说到古代搞什么高科技军队,光是造枪炮子弹,可以花光金山银山,真的还不如搞和亲贸易……

「那么现在的真实关系是如何?」

「大概也就是回到北宋与大辽当年那种关系。

花点钱买和平……南方那个朝廷是不承认的,只当没看到……」吴军:「但北元敢南侵便要打痛他们,不给他们以为咱们好欺负……平常是多给点好处……唉!

不是我软蛋,实在是汉人农耕为主的民族积弱,历代穿越众都搞不定的,我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世界上各民族文明化越高则肌肉能愈萎缩,不靠火器是绝对打不过游牧民族或女真这种穷山恶水、冰天雪地里出来的野人……世事真的就是这样。

好好的读书人,老想考科举当官,谁会天天去练武。

再好武的也比不过天天跟野兽搏斗的野人吧?!

野人拿到了盔甲兵器,再加上学会了看兵书,大明不倒霉才奇怪。

中世纪欧洲诸文明帝国不也是吃了这个亏,想着利用野蛮人去代自己打仗,最后都被手下奴才灭了!

罗马帝国如是、埃及和大明也一样。

所以人还是得要靠自己自强自救!

所以北宋被女真金兵轻松摧毁,到了南宋反而能差点直捣黄龙了。

人都是同一样的人,但心态精神不同了!

醒觉了!

「你们打鞑靼的斩首战术是用的狙击枪吗?」王小龙觉得这个得了解一下,免得自己不小心也中招了。

「是的!

当时我帮一个受伤部队狙击手背着他的JS12.7MM。

穿越时连同一把95-1式自动步枪一起带过来了。

」吴军:「但弹药已经快打完了。

子弹复装的问题到现在都没办法解决。

用一颗少一颗……」

「跟鞑靼人打仗,每一战你都亲自去?」王小龙诧异了。

贵为闯王了,你还每战都亲自上阵?

「是的!

」吴军无奈地点头。

「没办法。

这把JS在这世界犹如神器,若是流落敌人手上,连我的性命可能都不保……当然我也组织了一队用燧发枪的神机营来作掩饰,但两者威力差太远了……我可真不敢交托给别人……」

();()  「其实我们在猜,当初元末红巾军北伐的时侯,那个破头潘搞不好也是穿越者……」赵军:「这也是我看了那本〝魔教穿越诸天万界〞得到的启发。

否则他们怎么能屡败元军,把蒙古皇帝都赶到朝鲜去了……他手上那把肯定也是狙击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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