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弗兰克什么都没做,就暂时离开了。
而母女俩在那个地方居住了十多年,自然不会轻易搬家。
所以,第一天,弗兰克只是进行了一番心理暗示。
而从第二天开始。
弗兰克就开始作妖了,直接在母女俩房子的院子中偷偷住下,然后在深夜的时候,搞出各种鬼动静。
吓得母女俩寝食难安。
最后,在母女俩要报警的时候,弗兰克再度出现,又对她们一番危言耸听,说警察没法全天候保护她们,只有跟着他去灯塔国避难,才是最稳妥安全的办法,也是洛根所希望的。
于是,在弗兰克的一番忽悠下。
母女二人在昨天晚上,决定跟随弗兰克离开。
而离开,需要车。
于是,弗兰克对母女俩又是一波巧舌如簧的攻势,让马莎买了一辆凯迪拉克,当场从枫叶国连夜让弗兰克开车,进入了灯塔国,一直到这里。
不过,此时的弗兰克虽然计划得逞,但他并没有想象中的嗨皮。
因为,在这几天的接触中,弗兰克现马莎是一个抠门到极致的人。
就算是拿到了枫叶国正府相当于3o万美刀的抚恤金,也还是非常抠门。
当然……这种抠门只是对她自己和外人,马莎对女儿奥莉倒是很大方。
比如,虽然她自己和奥莉不会开车,但买的这辆凯迪拉克,就是写在奥莉名下。
让弗兰克气个半死。
明明不会开车,还不送一辆车给他!
到时候偷偷拿去卖,不在他名下也只能卖给黑车贩子,白白损失大一笔钱。
不过。
这些情绪,弗兰克可没表现在面上。
此时。
弗兰克作为司机帮母女俩开车,都是一副和善的笑容。
这会儿。
坐在后座上的马莎,打量着南区街道糟糕的环境,皱眉对弗兰克说道:“弗兰克,虽然我是第一次来灯塔国,但你别骗我,这就是你说的整个芝加哥最安全、最高档的社区吗?”
弗兰克瞅了一眼街道上到处散落的垃圾,以及随处可见的流浪汉。
……妈的,很难编出像样的谎话,但他可不想到南区以外的地方居住。
所以,大脑飞运转后,看着后视镜中的马莎,笑着说:“喔,这你可误会了……之所以街道这么脏,还到处都是垃圾……肯定是因为刚举行过‘黑人的命也是命’的游行,你知道的,灯塔国就是这么一個会为了人权而斗争的地方。”
“至于那些流浪汉……这就简单了,因为这个社区的生活实在是太富足了,人人都能吃饱穿暖,所以这些人闲到开始研究哲学了。”
“哲学?”
马莎一辆懵逼。
“对,犬儒主义,”
弗兰克胡说道,“要么这些人就是诗人和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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