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是在那个瞬间才意识到:畜生就是畜生,永远也不会懂什么叫人性。
可笑的是,他竟然妄想能驯化这头华美的野兽,也许是被命运牵扯到了这里,也许是懒于在狗血的情节挣扎,他选择逆来顺受,却不代表他可以承受一切满无休止的折磨,他是个人,一个正常的不能在正常的男人。
更重要的是,他不爱艳殇,一点,都不爱。
请问,他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懦弱的服从?
太初垂着头无声的笑了,眼神是一如既往的懒散和温柔,粘湿的发丝垂下来遮挡了他的脸让艳殇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看到那嘴角隐约的弧度,竟然比鲜血更加勾魂夺魄!
艳殇的心,微微一颤。
“我告诉你秘密,作为交换,你不能离开我的,是不是?”
艳殇像孩子一样蹭到太初怀里,一只手缠绕着他肩头的发丝,乖顺的舔了舔下唇说。
太初的肩膀微微耸动,说不出是在笑还是哭,下巴被人勾着慢慢抬起来,看到艳殇水晶般清澈夺目的眼睛,眯起一线,妩媚的有些讨好的笑:“你放心,我不会抛弃你的,季太初,我很喜欢你,很喜欢……”
他说着温存的吻了吻太初干涩的唇,鲜血凝固成一小片血块,被他舔湿后变得更为殷红。
季太初没有说一句话,只是温顺的任他安抚,艳殇忽然间有种莫名的恐慌感,虽然在紧紧得拥抱,可是还会感觉空虚,感觉寂寞,好像怀里的这个人在渐渐丧失一些温度,渐渐从他的生活中抽离出去。
当然,他不会知道在那个季太初所做的一些决定,即便那决定在后来改变了他们的初衷;他也不会知道这些在他看来已经是轻的不能再轻的“小惩罚”
,对于正常人而言是多么大的一项挑战;他更不会知道季太初从来都很怕痛,可是之前一直都在对他纵容,太初纵容他不是因为他喜欢这个思想偏激行为极易失控的男人,而是他没有别的选择。
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只能让自己尽量好的生存,所以他逆来顺受俯首帖耳,所以他曲意逢迎妄图软化那个人的锐利。
可是,艳殇就是艳殇,他有自己秘而不宣的过往,他有着固执的生存方式和偏激的想法。
他觉得喜爱的,就一定要得到,假如对方忤逆了他的意愿,他便会毫不犹豫的给予惩罚。
就像小时候我们考试一样,满分就给糖果和微笑,不及格就是耳光与责骂。
道理是一样的。
艳殇并不疯也不傻,相反他比正常人果断坚决的多,然而他学不会如何尊重别人,亦不会选择爱人的方式,他用错了方法来丈量季太初和他之间的距离,他对如何呵护与爱人的相处尚且处于懵懂阶段。
他不会爱人,而季太初,不爱他。
容器
太初做了一个梦,梦里是他甫到“艳汤馆”
的时候,人长的英俊风流,典型的二世祖形象,更是不折不扣的软脾气烂好人。
馆内从头至尾都没人认为他有气势,但不同的是一开始的不认同是因为他懒散懈怠,后来的不认同却是打心眼儿里喜欢这位老板。
没人将他和前任馆主艳名远播的季墨白做比较,是因为他们本就拥有背道而驰的命运,只不过,季太初毕竟是季太初,没有人知道他在这个空间里重生时,并不像一般的婴儿一样不染尘埃,他的出生是以上一世的死亡为前提,所以他的出生为他带来了这一世的不同寻常的繁华。
太初的睫毛微微颤抖两下,方回过神来,感觉有什么湿漉漉的东西在舔舐他的眼尾,从那细致的眼稍一路舔到狭长密集的睫毛,温柔而虔诚。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穿成三次高考落榜的文盲爱豆,参加学霸云集的国风旅游综艺,全网都在等温希出丑!谁知温希绑定了抽卡系统,上可召唤文人附身挥斥方遒,下可打卡名胜古迹触发祥瑞。农田干旱,她提词昨夜雨疏风骤触发天降甘霖,拯救水稻千万亩。景区濒临破产,她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带火庐山,引得数万网友打卡,扭转乾坤。华夏武学落寞,她诗剑双绝附身,一首侠客行复兴国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温希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火了。盘活旅游经济,引领国风复兴,扬我华夏文化!每到一处,温希就多了一座城的粉丝。网友纷纷献上膝盖当初群嘲文盲温希上节目当小丑,现在小丑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