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24 未得逞(第2页)

学校门口有一家馄饨店,那里的小馄饨皮薄馅嫩,面汤清淡,撒上一把葱花,香味就从汤里面沁出来。

但周安摇摇头。

她才不喜欢小馄饨呢。

宋择善不喜食辣,饮食一向清淡,于是她便压抑自己嗜辣的习惯,跟宋择善说自己也喜欢清淡的小馄饨,喜欢得不得了,即使她心里实际上恨不得把桌上的辣椒油一整瓶全部倒进碗里。

更没想到的是宋择善对食物那么“长情”

,这都快一周了,每天晚上都是吃小馄饨,吃完饭他再把她送回宿舍。

周安嗓音细软:“我想喝你做的鸡汤,之前我住院,你做过的。”

她住院那段日子,宋择善亲自给她煲过汤。

宋择善的公寓离医院不算远,汤送过来都还冒着热气,鲜味丝毫不减。

虽然公寓在学校附近,但煲汤总要花些时间,再等到喝完汤,收拾完,时间已经很晚了,到时候她就顺理成章留下来。

宋择善丝毫不察周安心里的弯弯道道,一贯都是顺着她的:“好,我来做。”

公寓内。

鸡汤的清香味在端上桌的那一刻便溢了出来。

宋择善一边给周安盛鸡汤,一边提醒:“有些烫,慢慢喝。”

周安小口喝着鸡汤,问道:“为什么你手艺这么好?”

宋择善的眉宇间带着沉静:“在德国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自己做饭,锻练出来了。”

周安又问:“你在那边的时候最喜欢做什么?”

周安的问题没有逻辑,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但宋择善含笑看着她,然后认认真真回答:“喜欢看书。”

她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宋择善坐在书桌前看书的模样。

他端正地坐着,鸦黑的眼睫低垂,阳光透过窗户,投落在他温文尔雅的脸庞上。

真是岁月静好。

以前她也有过那样的时光。

慕光还没有生病的时候,除去兼职,她最喜欢的事情是去图书馆借一本书,然后找个不上课的教室,坐在最后一排,把书放在桌子上慢慢看。

京华大学里几乎所有教室都有整面墙那么大的窗户,那种明亮开阔的视觉总能让人心情舒畅。

周安坐在教室看书,清晨的时候,窗外会有几只雀儿在树上蹦来蹦去,叽叽喳喳叫着,她便抬起头去瞧那些雀儿,树木盎然的绿色总是不经意撞入眼里。

京华大学旁边坐落着繁华的cbd,周边房价恐怕是她毕业后打一辈子工都可望而不可即的,但那时的周安虽然穷,心却不苦,她无比感谢能读大学这件事,能享受到大学带来的便利,所以她满心满眼都充满生机,总是带着喜悦和满足。

如果在京华大学附近的地段买上一间视野开阔的房子,时时刻刻欣赏到风景,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可现在,她就坐在这样的房子里,却一点没有当初纯粹的开心。

周安的手轻轻一松,一整碗鸡汤便跟着碗一起洒出来,全部泼在了她的衣服和裤子上。

瓷白的碗碎了一地,伴随着周安的惊呼:“呀——”

宋择善迅起身,拉着周安的手:“烫到了吗?”

周安摇头:“没有,就是这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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