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26章(第1页)

栾笙似乎也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抢过我的手机在上面写:【我也看过好多遍,百看不厌!

】找到共同话题就好说了,我就继续跟栾笙扯,我笑着问他:“这两本书里你最喜欢谁?”

栾笙脸上也渐渐染上一丝微笑,在手机上写:【《哈》里我最喜欢赫敏,因为她用后天的努力弥补自身的魔法缺陷,《盗》里我最喜欢胖子,因为他是开心果,有他在的时候再恐怖的桥段也不觉得害怕了。

】我顿时非常赞许的点了点头,每个人自然有自己喜欢的人物,这两个人物恰恰是栾笙最向往拥有的品质,一个是智慧,一个是乐观。

智慧的人能挣脱外界给予的枷锁,赫敏很优秀,这无可厚非,她也并非是什么过目不忘的天才少女,只不过就是喜欢多读书,但她也不是书呆子,她知道知识是用来使用的,而不是死记硬背的,所以她是金三角里的智囊,用自己的能力证明,她虽然是一个“泥巴种”

,但她也是一个令人敬佩的优秀的巫师。

“你为自己有白化病自卑过么?”

贴合在栾笙身上,我想这个白化病就是在他身上那个“泥巴种”

的烙印,在正常人眼里,这个缺陷就是“低人一等”

的标志。

栾笙被我问的身子一僵,半天才回复:【曾经我很自卑,甚至想过自杀,后来我喜欢上了看书,从书中的世界找到一些寄托,我感觉我不再孤单,即便世界抛弃了我,我仍拥有整个世界。

】我被栾笙的话震撼到了,没想到他这么小的年纪竟然已经可以想到这么发人深省的话来,虽然可能是从某本书看到的让他记住的话,但他记住了,就代表他想按照这句话来活。

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问他:“那你在学校的时候一个朋友也没有么?”

栾笙眼神有些躲闪,似乎有所顾忌,我立刻转移了话题问:“你说你喜欢《盗墓笔记》里的胖子,那如果让你穿越到《盗墓笔记》里,你想当书中的谁?吴邪,胖子,还是张起灵?”

栾笙果然不再纠结刚才的问题,转而思考我铺设的这个问题,我也发现只要不涉及到他现实生活圈,他还是很喜欢和我交流的。

他拿走我的手机写道:【吴邪。

】对这个结果我丝毫没感到意外,笑着问他:“为什么啊?”

他继续写完给我看:【因为他可以有胖子和小哥两个朋友。

】我故意调侃他:“你不是说喜欢胖子吗?为什么不当胖爷呢?”

他又继续写道:【我喜欢胖子不代表想成为他,我只是喜欢有他这样的朋友。

】我继续调侃:“那如果小哥和胖子只能选一个当朋友,你会选谁?”

热门小说推荐
猛爹

猛爹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喂!这是我的龙

喂!这是我的龙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分黑白。因为肤色和天赋遭遇了种族排斥孤立的小白龙和黑人鱼,成年后被双方的族长硬凑了c随后被发配陌生又危险的陆地兽人海域,先结婚后恋爱的日子能白头偕老吗敖白,你游慢点好...

女主堂妹三岁

女主堂妹三岁

文案汐汐做了一场梦,梦见她是小说里女主的堂妹,她的爸爸是个喜怒无常,不时会发疯的反派。小说里,汐汐小时候不小心被妈妈弄丢了。回去之后,因为憎恨妈妈偏心,所以欺负性格懦弱,看起来不聪明的弟弟。因为讨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