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躲避大寨主,冯雁骑着马去了远处的山头。
但凡能做到将主的,治兵都不会差,军纪那是相当严格的,虽说已经占山为王,可白云寨和军队区别真心不大。
不然战斗力也不会比东狼儿山土匪强那么多。
可自己捅的这个篓子不小,万一孙盛拿自己开刀可就麻烦了,所以最近寨子里的人躲避冯雁,可冯雁在躲避孙盛。
漫无目的得在山上骑马转悠,又走了几里路看见前面好像有些眼熟,过去一看,“咦?”
这不是自己当初被爷爷他们发现的地方么?草丛比以前茂密了一些,那颗大槐树依然那么挺拔。
这是一座山头背面的一处凹地,凹地前方有一片稍微平坦的树林地,一条小溪穿过树林向山下缓缓流淌。
这里只有午后短短的一两个时辰才能受到太阳的照射,和阳面山坡相比这里草被植物生长不是很快,爷爷他们只有冬天才会来这里牧马,不过也是偶尔来。
而且这里身处凹地、树林遮挡,地势又不平坦,所以显得很隐蔽。
冯雁溜达过去,心情颇为感慨的四处转悠起来,转了一会,可能是刚才被孙盛比试刀法的话惊了一下,有些尿急,冯雁站定一个地方小解。
突然一束阳光射入眼中,眼睛不由眯缝起来,半睁半闭的看向阳光射来的方向,一个哆嗦差点尿裤子上,也顾不得抖两下,提起裤子立马奔过去,使劲揉了揉眼睛,仔细再看,“妈呀!”
冯雁惊呼一声一屁股跌坐地上!
原来自己开的那辆车竟然在这个山坳里!
此时车身大部分被树枝覆盖着,就露出倒车镜和一小半车头。
急忙清理了一下树枝打开车门,只见里面还是原先的摸样,爬进去坐在位置上冯雁这里摸摸那里蹭蹭,使劲抚摸着方向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牙齿直哆嗦,不禁老泪纵横的叹道:“没,没,没……想……到,老伙计,你也跟过来了?”
仔细翻腾了一下车里里面,只见一个工程铲,一把自动弹射刀,一个水晶玻璃杯一个棒球棍,墨镜,一把瑞士军刀,两件换洗的运动服和球鞋以及健身后用的洗护用品,拳击手套,行李包,手电筒,一箱绿茶饮料,一箱本来要送客户的三十年汾酒。
一条中华烟,金属打火机和一次性打火机,还有几本书,钱包卡片等杂物也在。
冯雁此时的心脏最少一分钟能跳120下,如果不是使劲按着估计就跳出来了。
大脑一片混乱!
怎么办?试着发动了一下一点反应没有,估计电瓶早就没电了。
直勾勾的盯着方向盘有一两个时辰,冯雁才从迷瞪中清醒过来。
拿上运动衣、洗护用品和瑞士军刀出了车子,找到小溪开始洗澡,冯雁想换下自己身上这不知名也不知道是什么款式的衣服。
光溜溜站在溪水中冯雁不由又愣住了,这么长时间冯雁还是第一次仔细打量这具身体,现在应该是十六?十七?十八?自己也不知道具体岁数,长期的勤学苦练身上非常健壮,身高近八尺算是高个子了。
这也得益于那个护短的葛老师每天熬着补药,还隔三岔五从伙房偷肉食出来给自己吃。
长相正如二寨主临死前说的有一副好皮囊,算是英俊,和后世唱歌的黎天王倒是很像,反正比原来的自己帅了一些。
就是一头乱发实在难看,冯雁用瑞士军刀上的小剪刀把头发剪短又把黑漆漆的指甲剪干净,打开洗护用品倒在手上闻了闻,还好没变质。
洗完澡后,闻着头发和身上飘溢着阵阵茉莉花香,冯雁彻底陶醉在了这好闻的气味中。
换上运动衣,冯雁笑脸上挂着泪水,在小溪旁边扯着嗓子欢呼雀跃起来,还在草地上打了十几个滚。
折腾累了,静静地躺在草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磨蹭到太阳快下山,为了不让自己成为供人欣赏的猴子,头上继续带上帛巾,又换回了原先的服饰。
依依不舍的把运动衣放回车子,拿了几样不容易被人发现的物品和一本书,把车用树枝全遮盖住,冯雁这才一步一回头的返回山寨。
骑马进了寨子,冯雁的情绪还沉浸在二十一世纪的癫狂中,直到被人喊了一嗓子才拉回公元377年。
极度不情愿的抬起头,看见二傻子郭飞骑马正朝自己跑来。
到了近前,冯雁看着二傻子的那张大饼脸恨不得使劲捏几下,刚找到点现代都市的感觉就被这小子给搅黄了。
“咦?有股香味!”
郭飞伸着狗鼻子不断地闻着,一直凑到冯雁的肩膀上才停下来。
“冯老弟,快说说,是不是碰着女人了?在哪儿呢?”
郭飞情绪激动的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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