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说,我们是优雅的代名词。
是绅士,是那些穿着光鲜亮丽的花花公子。”
“也有人觉得,我们的世界充满了道义,兄弟情谊,真挚的爱情。
还有那些花不完的钞票。”
沈明轩看向了远处,语气逐渐落寞:“我从一个小混混到现在经历太多了。
但人啊,总会被权利和金钱迷失了双眼。
明知道前面是悬崖,但我也想往下跳。”
1931年,沈明轩怀揣着发财的梦想来到了自由湾。
本以为可以在这里得到他想要的一切。
可除了脚下的骸骨,身上抹不去的鲜血。
还有走到那里浑身都自带的血腥味以外。
其余沈明轩什么都没留下。
1931年,自由湾是一座处于北美洲的城市。
这里华人居多,但白人和黑人也不少。
人口密度大,城市规模也大。
很多人都认为,可以在这个夜晚灯光璀璨的城市得到机会。
然后赚个盆满钵满。
但以他的经历告诉可以你们,当你认为自己的地位已经逐渐高涨时。
那下一步迎来的就是粉身碎骨。
……………
1931年,自由湾华人区
宫廷餐馆内
“沈明轩!”
“我跟你们讲,昨天我遇见我在大街上看见的那个人,他居然…”
“沈明轩你干啥呢?”
一个男子走过来直接踹了他屁股一脚。
沈明轩站在吧台旁边叼着烟立马回头:“啊?咋了?”
“别说那些没用的了,老板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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