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华夏最北边的城市,黑河会带给外地人一种不一样的感受,最直观的便是它的温度。
现在可是夏天,但是从家里走出来迈出单元门的那一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
饶是习以为常的当地人也忍不住缩了缩脖子,再紧一紧身上的衣服。
看着自己男人惊讶的神情,阚芷晴嫣然笑道。
“老公,这下知道我为什么要你带厚衣服了吧~”
“嗯,知道了。”
“嘿嘿,呐,我的手是热乎的。”
说着,阚芷晴便将小手塞进了江司辰的手掌里,然后再一起放进他的上衣口袋里,果然暖和了很多。
眼下只有他们小两口。
阚建安和秦雪梅则是更早之前就去早市了,不用问阚芷晴也知道,是去买新鲜的肉和蔬菜了,据说新鲜的猪肉闻着没有油腻味道,反而还会有一种肉特有的香味儿!
这便是诸如阚建安一类人会选择早早的赶去集市的主要原因。
再者,早点起床出去溜达溜达,对于身体也是相当有好处的。
在阚建安的带领下,别看秦雪梅柔柔弱弱,浑身书香气,但一口气走个十公里,慢跑个五公里一点都不是问题。
连带着阚芷晴也是打小就喜欢锻炼,以至于现在早上起床也有练瑜伽和晨练的好习惯。
只不过这段时间在江司辰的‘带领下’懒虫被养了出来,别说晨练了,有时候一睁眼就太阳高高的都能晒到屁股了~
反观家里只有阚文斌,懒虫投胎,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子,最讨厌的就是锻炼。
对此,全家人也不在意,毕竟谁家还没个没出息的娃~
眼下,他们都去早市了,阚文斌却还在睡着。
哦对了,还有浅浅,小家伙也是睡的香甜,当江司辰推开房门去看她的时候,这丫头正在和舅舅抢床抢被子。
似乎是知道外甥女在身边,阚文斌哪怕熟睡着也知道让着她,以至于都快要掉地了……
终于在溜达了十几分钟后,不远处有着哄哄吵吵的声音传来,哪个还隔着一段距离,也不难嗅到那股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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