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了七月半,连绵了好些日子阴雨天结束,暑热也已消散,太阳在中午时有些晒,但也已不是“烈日”
,天瓦蓝瓦蓝,飘着几朵白云,又有习习秋风,长安怡人秋,终于来了。
沈韶光回想这个过分炎热夏天,有点心有余悸感觉,谁能想到因为高温,竟然弄得满城风雨,天灾差点变成,更殃及了自己这条小池鱼。
相对比,前面半个多月阴雨,衣服霉,墙上透着水汽,倒不算什么了。
好赖算是过去了,沈韶光舒口气,摸摸新做秋装上绣纹,未来两个多月,是长安最好时候。
等进了十月,早晚下起白霜来,便有些冷了。
沈韶光微提松霜绿裙子,坐下,抱起明奴慢慢顺毛。
这松霜绿带着点秋厚重,就如那天午后从城外回来远眺看到颜色一样。
衫子是乳白色,比明奴毛色要柔和一些,做成胡服窄袖款式,免得又被某人拽住了。
想到那日,沈韶光颇有些悻悻,觉得自己忒给二十一世纪新女性丢人……大概,穿越久了,灵魂也古典保守了?
不过那日溜达一趟也不是全无收获,比如吃到了新鲜煮豆子,好吃蒸猪肉,有点后劲儿村酿,其中最值得一提是荞麦冷淘。
用井水淘过荞麦面条,带着微微涩感和麦面清香,有嚼头儿,拌着芝麻酱、清酱汁、醋、蒜吃,特别清爽。
在坊里米粮店,沈韶光没见过荞麦面,西市或许有,但沈韶光暂时懒得去找了,便与那店家娘子买一口袋荞麦回来。
于是这两天,沈记主人和客人桌案上,便常见荞麦汤饼身影,冷淘、热汤,炝锅、打卤,炒、焖,粗、细,婴儿指头样儿,猫耳朵形状……各种花样儿。
邵杰躬逢其盛。
吃一筷子荞麦拌面,嚼一嚼,又吃一筷子,对沈韶光连连点头。
他吃是鸡丝拌面。
荞麦面有些粗涩,故而吃时候,要么过冷水,使其爽利,加麻酱蒜醋之类料子拌着吃;要么配浓郁香腴肉汤,以掩盖它粗涩。
鸡丝拌面却又不同。
鸡丝用蛋清抓过,又裹了芡粉,温油下锅滑制,然后用猪油加一点银针豆芽爆炒,放一点奶汤,勾薄芡,快出锅,这样做出来鸡丝极滑嫩。
再配一点胡瓜丝,与这筋道涩感荞麦面同吃,舌畔齿间会有异彩纷呈感觉。
邵杰把小碗里那两口荞麦面条吃完,拿帕子擦一下嘴。
沈韶光笑眯眯地明知故问“邵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好吃!”
邵杰赞叹,“只可惜——”
可惜什么?沈韶光提起精神,听他提意见。
“贵店碗太小!”
沈韶光笑起来,邵杰也笑。
邵杰还真不是虚夸,他自小家里富贵,从没吃过荞麦汤饼,第一口觉得味道有些怪,但吃着吃着就上瘾了,只可惜,小小碗里也只有这么几口。
沈韶光就喜欢这么捧场,笑道“郎君先前用过酒肉菜蔬了,这荞麦汤饼居于最后,就譬如艺伎娘子们唱曲儿时最后那个拖腔儿,适当地拖一拖,有余音绕梁之感,拖太久则冗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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