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序幕(第2页)

武信纳闷很不爽反问:“那你们意思难道是我落到水里,她来见义勇为?”

“……看来谋杀应该不成立。”

一警察小声说了一声。

“未必!”

一年老警察咳一声问:“这女子是否求救?”

“开始没有。”

“那你为什么认为她溺水了呢?”

“大冬天的早晨,一个女子单身在河里。”

武信摸下巴的稀疏胡子反问:“难道你们认为她在捡田螺准备早餐?”

警察再问:“就算你在岸上没看见。

但是你下水接近她之后,难道没有现异常吗?”

“现了。”

武信回答:“那位小姐穿了一件潜水保暖服,而且还现她所处的位置其实就一米五左右的水深,她的右手有个玻璃管,看打扮和模样很象在采集水样。”

警察‘狰狞’一笑:“嘿嘿,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还要接近她,对她进行攻击?”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审讯或者询问过程中,使用暴力、非法指控、讹诈、欺骗当事人,所获得的信息为非法信息,法庭不给予认可。”

武信正色道:“根据今年三月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可以申请诽谤指控,所以,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救人之外还有其他多余非法动作的话,请不要再用攻击这类字眼。”

“……”

两警察互相看了一眼,口气立刻缓和了一些:“武信先生,请问你,既然你已经看清楚那位小姐的打扮,也了解了她并非处在危险水域,为什么还要对她进行……施救?”

武信回答:“当时我已经打算放弃,但是那小姐喊了一句,迫使我改变了主意。”

“哪一句?”

警察紧张问。

“救命!”

“……”

俩警察险些吐血,原来乌龙在此。

……

十分钟后,武信被释放。

年轻警察好奇心驱使下查阅刑法一百四十七条后大怒。

上面明名写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为避免是人家说错条了,警察继续查询。

武信上公交车回头看了眼派出所,刑法接近五百条,别说警察,就算是律师也少有背得下来的。

然后……武信被人驱赶下公交车,倒不是因为他穿得少,而是因为他没钱。

这年头你少叫交五毛电费,国家电网也会直接收你滞纳金,一点都不带和你商量的。

虽然他是污染了你的环境来电。

更何况本就不富裕的公交公司,每辆车都被抹得象f1,就为了帮员工赚几斤绿豆。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最新更新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

      ...

      ...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